职工因工伤发生的医疗费用,能不能获得医疗保险基金的报销?

来源:医保小课堂作者:日期:2016-06-28

因工伤发生的医疗费用,应该由工伤保险基金而非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单位按时足额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其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时,其在签订了服务协议的医疗、康复机构所发生的费用,符合国家和本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标准支付范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但用人单位、职工亲属或个人应在7日内到经办机构备案,伤情稳定后应转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在做出工伤认定结论前,医疗费用先由所在单位或个人全额垫付,做出工伤认定后,持工伤申请表、工伤证明书、发票、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出院证等相关资料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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