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闽西新闻网记者从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7月1日起,龙岩调整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个人最高月缴2772元,最低月缴57元。 据了解,最高月缴存标准分两类:中央驻岩单位及其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额2772元,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合计不得超过5544元;其他单位及职工公积金最高月缴1663元,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合计不得超过3326元。 最低月缴存额标准:龙岩市本级、新罗区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合计原则上不低于136元;漳平市、永定区、上杭县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合计原则上不低于124元;武平县、长汀县、连城县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合计原则上不低于11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