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热点】农民工多地参保养老保险咋享受待遇

来源:宝鸡人社12333作者:日期:2016-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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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日下午,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做客中国政府网,就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接受网友提问,对互转中很多读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职保跨省转移,四种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
 胡晓义说,该政策的出台主要是解决农民工问题,农民工进城就业不够稳定,可能在一个城市就业,再返回农村,之后从农村可能又到另一个城市打工,这样反复的情形比较多。如果养老保险不能衔接,其权益就会受到很大损害。
 在现实中,不少农民工都会遇到在多地打工参保的情况。比如农民工张三在北京打工参加职保5年,在深圳打工参加职保6年,在湖北打工参加职保5年,又在陕西农村老家参加5年居保,那么,将来他该到哪儿去领取呢?
胡晓义说,2009年,我国就出台过职工养老保险跨地区转移办法,这个办法解决了跨省转移职保的问题,从2010年实施以来,4年已经为近380万人办理了转移。
 那么,张三的情况到底咋办理呢?记者查阅政策并采访了我省养老经办中心的工作人员了解到,职保跨省转移,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张三在三地的职保均不够10年,因此符合4的情形,将三地的养老保险关系归到户籍所在地陕西,因为缴费已超过15年,可以按职保标准领取养老金,张三可以将5年居保转入到职保,之后领取职保养老金。
 职保居保互转衔接点:按职保退休年龄时算
有网友咨询:父亲既参加了职保,又开始参加居保,还不到60岁,什么时候开始办理衔接手续?
  胡晓义解释说,这个衔接时点是职保的退休年龄(备注:目前男60岁,女50岁,女干部55岁),才开始办理衔接。该网友的父亲到60岁时候才办理衔接。
  为什么不能马上就转呢?胡晓义说,主要是给参保者留了一个充分的时间和空间,因为农民工就业不稳定,可能一会在城市,一会在农村,一会又在另外一个城市就业,如果每移动一次都转移一次关系,对个人来讲很复杂,对经办机构来讲成本也很高。所以等到退休时,可以一次性结清。该网友的父亲到60岁时,如果他参加职保不够15年(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年限),可以将其职保里面的个人账户的养老金全部转移到居保的个人账户里面,包括利息,然后按居保标准计发。
 如果他职保缴满了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则可以将居保转入职保,按职保标准领取养老金。
 重复参保能否领取两种养老金
 在咨询中,有不少人咨询现在既参加职保、又参加居保,重复参保了怎么办,能不能领取两种养老金?
  据介绍,根据政策规定,参保人员不得同时领取职保和居保待遇。对于同时领取这两种待遇的,则终止并解除居保关系,除政府补贴外的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本人,已领取的居保基础养老金应予以退还;本人不予退还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从居保个人账户余额或者职保基本养老金中抵扣。
  值得提醒的是,参保人员若在同一年度内同时参加职保和居保的,其重复缴费时段(按月计算)只计算职保缴费年限,并将居保重复缴费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退还本人。
  比如农民工王欢,在城市参加了2年职保,而同时又参加了居保,这样就重复缴费了,则需要退还其2年居保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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