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对机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局务会及有关会议的组织工作;起草工作安排、工作总结、领导讲话,起草或审核依据局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负责文电处理、来信来访、文书档案、机要保密、信息宣传及安全保卫工作;承办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局机关岗位责任制目标任务的拟定、督办工作;负责局机关公共事务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6791501
二、财务室:负责就业再就业基金和各项社保基金财务报表及年度预算、决算;负责就业再就业基金和社保基金年度财政预算制定、上报、收支、申请和各种手续的办理;负责全局办公经费年度财政预决算的制定与上报;负责预算内、预算外经费的申请,全局人员公用开支的报销工作。
联系电话:6791502
三、信息中心: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开发,组织实施与维护;负责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门户网站(公众服务信息网)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指导和帮助各业务股室完成数据整合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的监测分析和调查研究工作;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和应用管理工作;加强信息安全建设,做好病毒防范、容灾备份和后台维护工作,研究制定中心机房、网络设备和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系统稳定和数据安全。
联系电话:6791536
四、人事股:负责县直国家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流动调配工作。制定县人才开发和培养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一般干部档案管理、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派遣工作。负责接收安置和培训军队转业干部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安置军队转业干部的随迁随调家属。
联系电话:6791529
五、考核任免股:负责全县公务员制度的实施工作。研究制定全县公务员考核、奖励、纪律、惩戒、职务任免、职务升降、职位分类、非领导职务设置、辞职辞退、申诉控告等项工作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审核以县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人员和组织以县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协调各部门全县性奖励、表彰活动。
联系电话:6791507
六、职称股: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定、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专业技术人员考核与奖惩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负责全县有突出贡献专家和享受政府特贴人员的选拔、跨世纪人才的选拔、培养和落实科技人员优惠政策工作。
联系电话:6791513
七、工资股:综合管理全县工资工作。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负责职工工资总量的宏观调控和搞活企事业单位内部分配工作。指导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评定工作。
联系电话:6791512
八、劳动股(劳动监察大队):综合管理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负责全县劳动关系调整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政策性安置和工人调配工作;负责指导企业技师评聘工作;负责劳动合同签证,指导全县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调解和裁决劳动争议问题和案件。依法行使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职能,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受理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申诉、举报;依法纠正劳动违法行为;承办涉及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联系电话:6791510
九、保险福利股:拟定全县社会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休、退休审批和福利工作;组织工伤、职业病伤残等级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联系电话:6791505
十、就业服务局:草拟全县就业和劳动力市场发展规划,制定管理规则并监督实施;管理和指导全县劳动力开发就业工作;负责下岗职工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管理和指导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全县再就业资金使用、管理计划的编制和申报;管理和指导就业训练和失业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工作。研究制定全县职业技能开发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工人技术等级评定及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联系电话:6791569
十一、人力资源市场:负责非公有制企业人才流动和开发工作,办理流动人员人事关系代理;为用工单位和求职者办理登记手续;负责组织企业用工洽谈、举办各种就业再就业洽谈会。
联系电话:6791515
十二、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负责全县国营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私营企业、合资企业、股份制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记载,养老保险手册的审核、验收、卡片的记载及参保人员基本信息的微机管理工作;负责职工调动时养老保险金的转移、接续、核算工作;负责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审核、调整、拨付及领费资格认证工作。
联系电话:6791519
十三、机关事业社会保险所: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登记、个人账户的记载以及参保人员基本信息的管理工作;负责工作调动职工养老基金的转入、转出;负责符合条件职工退休手续的办理以及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审核、待遇调整和统筹范围内的各项费用支付和社会化发放工作;负责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和业务统计及报表工作;负责为职工和离退休人员提供政策及业务咨询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6791522
十四、失业保险事业管理所:负责失业人员的登记、调查、统计工作;按照规定负责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按照规定核定失业保险待遇,开具失业人员在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补助的单证;拨付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费用;为失业人员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联系电话:6791517
十五、医疗保险事业管理所:负责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工作,核定参保单位人员、工资信息,管理医疗保险基金,督促指导定点医疗、医药机构搞好医保服务,核实参保住院患者疾病诊治情况,按时结算、报销医药费用。
联系电话:6791525
十六、工伤保险事业管理所:负责我县工伤保险工作,具体包括: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参保人员核实;负责工伤待遇支付等工作。
联系电话:6791520
十七、社会保险征缴管理中心:负责编制和拟定全县社会保险扩面年度工作计划和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费征缴基数申报的审核,征缴计划的编制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情况的统计和分类,及时记载台帐。
联系电话:6791526
十八、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负责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保费收缴;负责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划拨与管理;负责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建立与管理;负责养老金领取人员的资格审查、养老金待遇标准审批、领取养老金人员的待遇核定与支付;负责全县参保人员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负责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保存与管理;负责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统计管理;组织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负责全县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对乡镇社保所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考核。
联系电话:6791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