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6年引导1万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和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服务实施细则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168号)和陇南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陇南市实施2016年引导1万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和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服务实施细则的通知》(陇人社发〔2016〕200号)精神,2016年我县继续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企业服务工作。为切实做好实施工作,现将我县企业申报服务资格及岗位需求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申报事项
(一)申报服务资格
我县技术含量较高、与高校毕业生专业知识相关的依法注册登记的县属企业均可申报。申报企业必须自愿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工作岗位,并能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和学习条件。企业申报服务资格时,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社会组织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详细的单位情况介绍。我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确认推荐。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得申报:1、违法经营,有不良诚信记录的;2、不按章纳税,有偷税漏税行为的;3、不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4、企业经营状况连续3年呈负增长的;5、近3年受到劳动监察部门查处,确有拖欠员工工资情况的;6、经营管理松散,近3年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受到处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二)申报岗位需求
企业在申报服务资格时连同岗位需求一并上报。人员需求在3人以上的方可申报。申报时需明确需求岗位名称、专业要求、人员数量、工作性质、工作职责及工资待遇等。填写《2016年服务企业岗位需求情况简表》,经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报县人社局审核。
县人社局根据企业申报情况,初步审核服务企业资格、统计汇总岗位需求、审核推荐并报市人社局复核确认。
二、申报时间及地点
(一)申报时间
2016年6月15日---2016年6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不含双休日)
(二)申报地点
西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和县政务大厦324房间)
三、考核管理
(一)企业服务人员的考核由县人社部门负责,服务企业和县人社部门具体实施。服务人员必须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考核实行日常考核、月度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考核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履行、专业技能提升、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等情况。
(三)服务企业要加强对服务人员的管理,若服务人员出现无故旷工、重新就业和辞职等情况,企业要及时向县人社部门报告,经审核后,取消其服务资格。被取消服务资格的人员,两年内不再享受此项政策。
(四)严禁用人单位以任何方式对服务人员“空挂”,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服务单位资格。
四、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企业服务的扶持政策、招聘范围、引导程序等相关具体政策请登录甘肃省人社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查询。其它未尽事宜请咨询西和县人社局(电话:0939-6628977)。
附件:2016年服务企业岗位需求简表
西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