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明白图

来源:衡水人社作者:日期:2016-06-20









毕业生就业报到须知

    尊敬的各位毕业生,欢迎回到家乡就业。为方便大家办理各种就业报到手续,减少不必要往返奔波之苦,现将毕业生关注的一些常见问题说明如下:

    一、毕业生如何办理报到和就业手续

    按政府职能分工,人社部门负责非师范类毕业生报到和就业手续办理,教育部门负责师范类毕业生报到和就业手续办理。

    1、暂时未就业的毕业生,可持报到证、身份证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了解相关就业创业政策,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报到证。

    2、已落实用人单位的毕业生,可持报到证、身份证和就业协议书(或用人单位同意接收信)到就业目的地办理就业手续。

    3、2015年及以后的省内外高校非师范类毕业生,需去各县市区办理报到就业手续的,直接回生源地或就业目的地县市区人社部门办理。

    二、毕业生如何办理报到证改派手续

    1、在两年择业期内,衡水籍省外高校毕业生已派到外省就业的,直接回原学校或学校所在地省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省内院校地市间改派,直接持报到证和就业协议书到就业目的地人社部门办理改派手续。

    2、已办理就业手续或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的,一年内需要重新改派的,可凭就业单位或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解约证明、改派目的地人社部门接收证明,重新办理就业手续。

    三、毕业生档案转递

    一般情况下,毕业生档案随报到证去向进行转递。若未寄出,可与毕业学校联系。

    毕业生档案寄到衡水市人社局的,需要进行整理登记,一般10月份以后可以在“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查询档案去向。未办理过档案转递、托管存放的档案将转至毕业生所在生源地县市区人社局。

    四、毕业生如何办理落户

    毕业生的“户口”,在未到派出所落户前,就是你手中所持的“户口迁移证”,请务必妥善保管。若你的户口迁往地址标明签到“衡水市人社局”,只是说明将户口迁到衡水(含县市区),并不是实际迁到“衡水市人社局”。如需落户,一般应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到落户地的户籍部门办理,特殊情况的,可咨询落户地的户籍部门。

    五、毕业生的党组织关系

    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所在单位党组织;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或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或本人(父母)居住地所在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六、毕业生如何办理人事代理

    如有需要办理委托代管人事关系及档案、集体户口等人事代理等业务的毕业生,可以到衡水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或到生源地、就业目的地人社部门办理。

    七、联系方式

1、衡水市人社局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地址:衡水市桃城区红旗南大街1588号人力资源大厦410室(火车站乘18路公交车,南外环二白酒厂下车)。咨询电话:0318-2105566。

    2、毕业生档案查询电话:0318-2215010。

3、衡水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服务窗口设在人力资源大厦北大厅一楼“毕业生存档”窗口。咨询电话:0318-2213186、0318-2133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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