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2015年我市大病补充补偿644.42万元

来源:石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作者:日期:2016-06-20

石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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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记者了解到,2015年我市大病补充补偿工作已经展开,目前,市新农合管理中心已将2015年我市大病补充补偿名单发送到各镇(街道)、村(社区)进行公示,由各村(社区)分别到市新农合管理中心核对相关信息,之后补偿金将公批发放给补偿对象。据了解,2015年我市大病补充补偿802人次,补偿金额644.42 万元。


  据介绍,为巩固完善新农合制度,切实缓解参合农民的大额医疗费用负担,由泉州市统一统筹新农合重大疾病住院大额医疗费用补充补偿工作。2015年由泉州市统一统筹每人25元/人·年,对年度内住院累计政策范围内费用自付部分超过上一年度全市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14586元)的参合对象,进行重大疾病住院大额医疗费用补充补偿;每个符合补充补偿条件的参合对象,在一个保障年度内,住院累计获得大病住院补偿的最高限额为20万元。(记者 许长财 通讯员 陈亚笋)

内容转载自:石狮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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