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问答

来源:今日宿松作者:日期:2016-06-20

  1、不是单位职工也可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吗?

  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年龄在16周岁以上,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在城镇从事灵活就业的我县户籍城乡居民(不含在校学生),本人自愿,可以以个体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参保需要哪些材料?

  户口本及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需同时出示原件);参保申请报告。

  3、到哪里办理参保手续?

  办理地点:县东北新城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社保局窗口;咨询电话:7816007。

  4、如何缴费?

  首次参保时,在社保局窗口领取《个体参保人员委托银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持《申请表》、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到中国银行宿松支行(都乐福对面)签订代扣代缴协议,并领取委托代扣社保费的中国银行借记卡(免收首次制卡工本费、年费)→将钱存入银行卡,由银行按月代扣代缴养老保险费。

  5、缴费基数与比例是多少?一个月最低缴费多少?

  缴费基数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缴费基数可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100%,由本人自主申报确定(每年6月15日前可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缴费基数,未按时申报的,社保经办机构可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其核定缴费基数)。

  2015年度(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的最低缴费基数为2620,一个月最低缴费额为524元,全年度最低缴费额为6288元。

  2016年度(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的缴费基数待定。

  6、能不能一次性交一年或半年的养老保险费?

  可一次性将足够支付一年或半年养老保险费的钱存入银行卡内,由银行按月扣费。

  7、如何查询扣费信息?

  在领取代扣银行卡时,开通短信通知功能,则在每次扣款成功后,可收到银行扣款信息。也可持卡到银行ATM机或柜台查询。

  8、如果个体参保人员个人信息有变动或银行卡丢失,怎么办?

  ①如遇姓名、身份证号码变更,需先到县社保局办理变更手续,再到银行进行变更登记;②如遇手机号码变更,需到银行进行变更登记;③如遇银行卡丢失、损坏,应到银行办理挂失、补办手续(补办时银行将收取相应工本费)。

  9、什么时候可以领取养老金?

  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0、达到退休年龄时缴费不满15年怎么办?能不能往前补缴?

  不满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将养老保险关系由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不能往前补缴。

  11、退休年龄是多少?

  目前,男性退休年龄为60周岁,女性退休年龄为55周岁。

  女性如参保后到企业工人岗位工作,与用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按企业职工身份缴费满两年及以上的,经本人申请可按企业女工人退休年龄(50周岁)办理退休。

  12、基本养老金如何计算?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是以参保人员退休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与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之和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是本人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其中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之间退休的人员,另发给调节金。

  13、可以同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吗?

  参保人员同一时间段不得同时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重复参保的,其重复缴费时段(按月计算)只计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退还本人。

  参保人员不得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对于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终止并解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除政府补贴外的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本人,已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应予以退还;本人不予退还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或者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中抵扣。

  14、个人账户是否可提前支取?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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