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将全面放开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厦门亲们公积金要这么用...

来源:厦门房地产联合网作者:日期:2016-06-20

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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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将全面放开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我省将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建立引导居民住房适度消费的长效机制,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在全省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满足缴存职工回户籍地购房需求。加大财政、金融和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支持农民进城购房,扩大住房有效需求。


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公积金贷款异地申请指出今后职工连续缴存6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将实现异地互认公积金异地贷款主要包括,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


厦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本市户籍的职工或其配偶,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可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异地公积金贷款如何操作:市民韩小姐和李先生都有厦门本地户籍,韩小姐在上海缴交住房公积金,李先生因工作流动性大,近半年辗转西安、深圳两地工作并分别缴交住房公积金。现在若两人想在厦门成家购房,可向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李先生在多地缴交住房公积金,还需满足贷款前6个月无断缴的条件。此外,韩小姐和李先生均需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注: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在首付款比例、贷款额度、利率和最长期限等贷款政策方面,其标准均与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同,即单职工最高额度50万元,双职工最高额度100万元,最高可贷年限30年。其中,若夫妻双方,一方在本地缴存、一方在外地缴存,满足贷款条件的,最高可享受双职工100万元的贷款额度。


公积金的用处大大滴!如何将沉睡在账户中的公积金提取出来合理利用?听小编细细说来↓


1、购房

①不贷款购房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

②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用于首付;

③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④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2、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修建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公积金金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修建房费用。


3、租房

用公积金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②用公积金支付市场租房房租。


4、父母给儿女购房

未使用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5、销户提取全部余额

①离、退休的;

②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

③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④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⑤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⑥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所在市、非所在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⑦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2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2年的;

⑧到所在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销户提取全部公积金余额。


6、纳入低保或特困范围的提取使用

职工被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围,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期间以前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7、治疗重大疾病

家庭成员(包括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住院治疗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日期应在出院之日起1年内,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住院费用个人负担部分。


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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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将放开四类人员落户限制


福建省出台《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加快户籍改革制度的落地速度。福建省政府要求由省公安厅牵头,各地加快实施,优先解决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落户问题。同时,我省将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除了超大和特大城市外,其余城市不得以积分制方式限制落户。


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根据有关规定,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人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0万至1000万的城市为特大城市。其余城市按人口规模分为大城市、中等城市和小城市。


厦门的亲们有福啦!自身符合条件的准备落户厦门嘞~~


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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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将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


《福建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将制订出台。办法实施之后,我省暂住证制度将不再实施,取而代之的居住证有望进一步拉近持证人与户籍人口在享受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差距。


福建省计划以县(市、区)为单位,制订居住证持有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清单、标准,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今后,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有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及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在家庭的教育、医疗、公共文化等服务方面,也有望与户籍人口享有同等待遇。

(XMHOUSE 杨燕丝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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