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盟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的通知》(内人考函〔2016〕14号)要求,现就我盟2016年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区设置
统计专业初、中级资格考试在区直和除呼和浩特市以外的全区其他11个盟市均设考区。统计专业高级资格考试全区只在呼和浩特市设区直考区。
二、考试时间
2016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和高级资格考试日期均定为10月16日(星期日)。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 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 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注:初级、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 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注: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三、报名及交费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 2016年6月6日—26日
资格审查时间: 2016年6月27日—29日
网上交费时间: 2016年6月27日—30日
四、报名办法
(一)本次考试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交费方式,考生登录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信息网(www.xmpta.com.cn)或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www.impta.com)进行报名。盟直考生按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信息表及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书原件材料,报盟人才资源开发中心人事考试部(新区劳动大厦一楼大厅人事考试部专区)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各旗县市(区)考生按时提供以上材料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二)初、中级资格考试按照《关于印发<统计专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统字〔1995〕46号)的规定实施。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评审按照《关于印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90号)的规定实施。
(三)报名人员在报名信息确认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本人不可再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四)报考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交费,逾期未交费者,其报考信息自动作废。
(五)各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名资格审核人员务于2016年6月29日17:30前,将报名统计汇总,按规定的格式将统计表报送盟人才资源开发中心人事考试部。
(六)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要尽快做好考试的宣传和报名组织工作,严格按规定时间开展报名工作。
特别提示:报名成功的考生请务必牢记报名序号!
五、资格审查
各地要按规定审核报名条件,出现问题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考试大纲
2016年度统计专业初、中级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0年度的考试大纲,高级资格考试使用2012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服务”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tifw/tizyjszgks/)。
七、考试费用
根据原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核定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2〕887号)规定,每人收取报名费20元,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50元。
八、联系方式
锡盟人才资源开发中心人事考试部联系电话:0479—8235702
锡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