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费率降至1%

来源:郫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者:日期:2016-06-17

#温馨提示#从2016年5月1日起,将我省失业保险总费率在2015年已降低1个百分点基础上阶段性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从1.5%降至0.6%、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从0.5%降至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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