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县社保局关于开展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遗属对象 生存信息年检等工作的通知

来源:宣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者:宣恩县社保局日期:2016-06-17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关于做好养老金支付管理工作的政策规定,切实加强基金管理,做好全县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及遗属对象养老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工作,更好地方便离、退休人员及遗属对象办理生存信息年检。宣恩县社保局决定从4月1日起开展全县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遗属对象二O一六年度生存信息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生存信息年检对象

在宣恩县社会保险管理局领取养老待遇的所有离、退休人员和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对象(由社保局代发的)。

二、生存信息年检方式

(一)在宣恩县内居住者:

由离、退休人员及遗属本人到县社保局社保服务大厅或各乡镇人社服务中心进行年检。

(二)在宣恩县外(含省外)居住者:

1、持宣恩县社保局印制的《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到现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盖章后,邮寄回宣恩县社保局。

2、条件允许的离退休人员及遗属,可添加宣恩县社保局退管股QQ账号,持本人身份证、退休证、领取待遇存折或卡,到安装有摄像头并连接到网络的电脑前,通过网络视频方式认证。

三、生存信息年检要求

1、年检对象必须由本人持身份证(必须是二代身份证)、退休证(或者遗属证)、领取工资存折(卡),按第二条所述方式参与年检。严禁代检。

2、为提高视频认证的成功率,网络视频认证时,应保证室内光线明亮,调整好摄像头和面部的距离,请保证头部平正,表情平静,正视摄像设备。不要戴帽子、眼镜,头发不要遮住额头和眼睛。

四、生存信息年检时间

从2016年4月1日开始至2016年5月31日结束。

五、注意事项

1、根据鄂人社发【2013】43号《关于印发<湖北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管理规定>的通知》第十条,遗属领取生活困难补助费资格认证的规定: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年度认证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单位和个人,作为失去或自动放弃领取资格,暂停发放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对于以后补办年度认证手续的,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发放时间从审核通过后的次月起执行。

2、为防止养老金的流失,维护离、退休人员及遗属对象的切身利益,欢迎广大群众对冒领、骗取养老金行为进行举报。举报方式可采用来人、来电、来信和网络投诉。我们郑重承诺为举报人做好信息保密工作。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宣恩县兴隆大道288号宣恩县社会保险管理局

联系电话:0718-5825066

网络视频认证QQ账号:2831482182

各乡镇人社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珠 山 镇 陈仕海13986845055

椒 园 镇 石 伟18971884567

高 罗 乡 梅福林15926148036

晓 关 乡 谭红 18727687655

万 寨 乡 焦志刚13997792845

椿木营乡 滕建兵18672080915

长潭河乡 郑小东13477248799

李家河乡 杨胜武13403089809

沙道沟镇 赵清明13227497009

宣恩县社保局

201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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