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兜底”历下经验:织牢保障网让贫困残疾人生活无忧
不久前,历下区友谊苑小区新开了一家盲人推拿店。这家店的经营者刘向东和妻子都是视力残疾人,因为收入微薄,还要抚养两个上学的孩子,过去刘向东的家庭负担十分沉重。有了残疾人的兜底保障政策,现在夫妻二人每月分别可领取残疾人生活补贴420元和260元,每年领取一户多残扶助金2000元。除此之外,根据残疾人教育培训、就业帮扶等相关扶持政策的规定,还享受到残联教育救助金5000多元(其中就读高中的儿子每年1200元,就读研究生的女儿每年4000元)、开设盲人推拿店的就业扶持金4000元。刘向东一家逐渐走出了生活困境,对于未来的生活,夫妻二人充满了信心。
跟刘向东一样,肢体残疾人陈庚生也实实在在体会到了“兜底”扶持带来的巨大变化。自2007年因脑出血致残之后,陈庚生十年来便成了医院的“常客”。今年66岁的他,没有结婚也没有子女,生病后全靠妹妹一家照料。十年来,为了给哥哥筹集治病钱,妹妹陈琳甚至变卖了自己的一套住房。2014年,哥哥享受到历下区残疾人大病救助新政策,在区医院看病的所有费用几乎都可以报销,至此陈琳再也不用为哥哥的医疗费而发愁了。
实际上,刘向东和陈庚生只是历下区近年来不断加大残疾人保障和服务力度,“兜底”扶持贫困残疾人的一个缩影。
据历下区残联理事长赵世海介绍,历下区全区人口75万,目前持证残疾人7015人。其中低保、低保边缘残疾人1075人,占持证残疾人总数的15%。5年来,历下区共投入民生资金4300余万元,补贴、救助的标准和范围不断提高。现在历下区已初步形成具有历下特色的普惠特惠相结合、与经济社会发展趋于同步的残疾人民生保障机制。全区残疾人除享受各部门低保、医疗等社会保障外,还享受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一户多残家庭扶助金,贫困残疾人大病救助等8项民生保障项目,救助水平均高于国家、省、市标准。
“不计代价”的投入值不值得?“兜底”效果如何?对此,赵世海介绍,“通过这些措施,历下区残疾人经济状况明显好转,基本实现了‘生活有保障、康复有条件、就业有岗位、大病有救助、居家有照料,残疾人生活水平和满意度大幅提高。”据了解,历下区着力优化组织、财力、制度、环境,不断出台残疾人优惠政策,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大幅提高,目前这一工作已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前列,为全市进一步做好残疾人社保兜底脱贫工作,提供了有益经验。
怎样实施“兜底”?用政策“强势”保护群体“弱势”
今年以来,市残联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精神,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主动联系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政府做好生活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并建立补贴标准自然增长的长效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提标扩面,较大地缓解了困难残疾人生活压力。
在进一步完善重度残疾人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由政府代缴政策的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政府代缴保险的扩面调查工作。继续落实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重度残疾人可提前5年领取养老金政策。据了解,我市自2010年率先在全国实行这一政策后,已有4174名重度残疾人提前5年领取了养老金。
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为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意见》,确定自2016年起,为全市11万持证残疾人购买每人每年30元的意外伤害保险,该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此外,为了实现住有所居,市残联将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纳入政府“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重点。据统计,2012-2015年共改造残疾人危房1372户,另有176户已纳入住建部门住房改造信息系统,计划于2017年完成改造。
“兜底”目标是什么?让贫困残疾人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病有所医、生活有盼
针对当前残疾人脱贫奔康工作中面临的短板问题,近日市残联制定了《济南市残疾人脱贫攻坚专项工作方案》,在今后一段时期内,努力做到让贫困残疾人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病有所医、生活有盼。
——进一步完善和巩固重度残疾人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由政府代缴或补助保险费政策,落实好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重度残疾人可提前5年领取养老金政策。推动开设残疾人商业保险,为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兜底”新政出台月底前我市贫困残疾人可领到两项补贴
去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决定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以下简称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据了解,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是国家层面创建的第一个残疾人专项福利补贴制度,无论是在残疾人事业发展进程中,还是我国社会事业发展历史上,都是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制度创新。
日前,市政府发布《关于贯彻鲁政发〔2015〕27号文件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确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我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据市民政部门领导披露,本月底我市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有望领到补贴。
据市残联副理事长张恒臣介绍,其实早在2010年起我市就开始实施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2014年开始实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此项工作是针对残疾人的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进行的专门的制度安排,并与最低生活保障等救助、福利制度进行有效衔接,有助于巩固提升家庭对残疾人的照顾功能,促进家庭社会和谐稳定。”张恒臣告诉记者,首个全国性残疾人专项福利补贴制度的出台,对加快推进残疾人同步进入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一图读懂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
部门职责
民政部门
履行主管部门职责,做好资格审定、补贴发放、监督管理等工作,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与相关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制度有机衔接。
财政部门 加强资金保障,及时足额安排补贴资金及工作经费。
残联部门 发挥“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作用,及时掌握残疾人需求,严格残疾人证发放管理,做好残疾人等级审核工作。
明确发放对象
生活补贴
●具有济南市户籍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残疾人。
护理补贴
●济南市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
●无生活自理能力的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视力和肢体残疾人。
补贴标准
自2016年1月1日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
发放程序
申请
●残疾人本人。
●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被委托人可代为申请。
●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需5项材料:《济南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户口本;身份证;低保证;残疾人证。
●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需 4项材料:《济南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交户口本;身份证;残疾人证。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
审核
政府(街道 办 事处)受理审核(5个工作日)。
县(市)区、高新区残联残疾等级审核(5个工作日)。
●县(市)区、高新区民政局。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对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审定。
●审定合格材料由县级民政部门会同县级残联报县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各地应当在补贴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公示补贴对象姓名、补贴类型、补贴金额等基本信息,公示内容要保护残疾人隐私,不得公开与补贴审核无关的信息,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发放时间
●严格按照市政府文件要求,每月发放一次。
●两项补贴发放采取社会化形式发放,由县级民政部门按照低保程序发放。
生活补贴补发、发放
●2016年1月31日前具备发放条件的,生活补贴从2016年1月起补发。
●2016年1月31日之后至第一次发放期间具备发放条件的,生活补贴从批准低保、或发放残疾证(以两者中的后者时间为准)当月补发。
●生活补贴发放。新申请生活补贴的,经资格审定合格的,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
护理补贴补发、发放
●2016年1月31日前持符合范围残疾人证件的,护理补贴从2016年1月起补发。
●2016年1月31日之后至第一次发放期间持符合范围残疾人证件的,护理补贴从发放残疾证当月补发。
●护理补贴发放。新申请护理补贴的,经资格审定合格的,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
注意事项
●可叠加发放的: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残疾人两项补贴。
●不能叠加发放:
一是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
二是对已享受“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补贴的残疾人,原则上不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三是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四是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来源:济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