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分南海人的养老保险缴费有变!最新佛山职工社保费征收标准公布

来源:南海发布作者:日期:2016-11-02



最新征收标准公布啦!

9月30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和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了2016社会保险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的公告。


公告明确,2016社会保险年度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从14958元调高到16575元,下限从2408元调高到2906元,从今年7月开始执行。已按原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预收的,要从2016年7月起将应收数与预收数进行对比结算,按规定缴纳差额部分,缴纳费款的缴款期限统一延至2016年12月31日。


根据该公告,佛山市社保基金管理局公布了最新的10月版的佛山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征收标准一览表,由于我市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已在7月调整为16575元,因此,和7月版的征收标准对比,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调高了!已按原下限缴费的参保单位和个人需及时主动申报补缴差额,以免影响相关待遇。


以下是佛山职工社保费征收标准最新一览表!大家赶紧分享收藏起来!



详细的情况,请看下面↓↓↓佛山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征收标准一览表(2016年10月版)
1、参保人缴费工资需根据本人上年度每月平均工资收入由用人单位负责如实申报。    2、2015年广东省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下称省平工资)为5525元;佛山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下称市平工资)为5151元。    3、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为2906元上限为省平工资的300%,即:5525×300% =16575元    
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统一为市平工资的80%,即5151×80% = 4121元。    
5、生育保险缴费工资下限为市平工资的75%,即:5151×75% =3863元;上限为市平工资的300%,即:5151×300% =15453元。    
6、失业保险缴费工资下限为市最低月工资标准1510元,上限为市平工资的300%,即5151×300% = 15453元。    
7、工伤保险缴费工资下限为市平工资的60%,即:5151×60% = 3091元;上限为市平工资的300%,即:5151×300% =   15453元。    

(本表按各险种最低缴费工资下限模拟计算,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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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1、本表按单位参保人各险种缴费工资下限(或统一缴费工资)模拟计算,中途缴费工资及费率有调整时按新标准执行。
2、单位(有雇工个体工商户)参加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费率为13%;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费率仍为12%。
3、本市灵活就业人员可单独参加养老保险(按下限缴费,为每月581.2元),或同时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按下限缴费,合计为869.67元);但不能参加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4、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的失业人员及办理伤残退休手续的工伤职工不参加生育保险。
5、根据省、市的有关文件规定,没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不在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因此不能参加生育保险。


相关问答:

问题1:这个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是什么意思,怎么设定的?包括哪些工资项目?答: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通俗来讲就是养老保险费最高和最低缴费标准。     缴费基数也就是缴费工资,是计算参保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一个要素。参保人缴费基数也就是应税工资、薪金收入,但不得低于上下限的规定。刚才所说的工资、薪金,是指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它所得。     根据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参保人以月应税工资、薪金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参保人应税工资、薪金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金的300%,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金的300%为缴费基数;参保人应税工资、薪金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金的60%,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问题2:这次缴费基数的调整是不是对所有参保人都有影响?答:不是。
刚才说过,缴费基数是按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在60%—300%之间核定,每个社保年度根据规定调整。今年7月社保年度调整时,我们已经按上年度的月均在岗平均工资调整了上限(即300%已经是按新标准了),所以参保人申报工资高于新规定的缴费基数下限2906的参保人不会有影响,仍按原基数执行;这次受影响的主要是缴费基数低于2906的参保人。按省的规定,对于对缴费基数低于2906的参保人要从2016年7月起进行补差,按原最低缴费基数2408和新最低缴费基数对比,从7月起大概单位部分每月补64.74元,个人39.84元,合计每人每月约补104.58元。按照省的规定,补差工作要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因此,各有关单位和以灵活就业形式参保的个人都要注意扣缴社保费的账户留有足够的余额,以免影响相关社保业务的办理。问题3:无论是60%还是300%,这个缴费都是与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挂钩的,也就是说平均工资涨了,缴费也要随之上调。那除了缴费与之挂钩外,社保待遇与它有什么关系呢?是不是缴得越多越多,待遇就越高?答: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社保缴费是与省、市上年度平均工资挂钩的,一般在每年7月新社保年度开始根据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进行调整,其中养老是按全省的平均工资来计算,其它几个险种是按佛山市的平均工资来计算的。据统计,近年来,省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增幅都在10%左右,所以,随之缴费也会有相应的提高。待遇方面,除医保是全市统一缴费基数报销标准与年度平均工资和个人缴费高低无关外,其他险种相关待遇项目和标准都或多或少与本人缴费工资多少和年度平均工资高低有关。职工基础养老金的计发标准是(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从这个公式中可以看出,养老金的多少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关系密切,同时也与本人缴费工资有关。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待遇中都有一项丧葬补助金,这个是按市上年度平均工资的3-6倍计发的。1-4级工伤人员生活护理费按市上年度平均工资的30%-60%计发。因此,随着平均工资的上涨,除了缴费有所上调外,各险种相关待遇也会随之上涨。而社保待遇与本人缴费工资挂钩的就更多,养老待遇刚才已经说过基础养老金的计发与本人缴费有关了,个人账户养老金则更能体现缴得越多,收得越多。工伤保险待遇中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与本人工伤前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挂钩,失业待遇中求职补贴、一次性失业金、农民工生活补助等与本人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挂钩;生育津贴标准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这些待遇都是缴纳越多,享受的待遇就越高。因此,在这里我们也要提醒下各位参保人和参保单位,要如实申报缴费工资。



南海发布编辑部;素材来源:佛山社保、佛山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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