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供城阳区参保人使用
政策依据《青岛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青人社字[2015]30号)
经办流程(一)持卡人因出国(境)定居、死亡等原因注销户籍,依法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参保关系异地转移的,需办理社会保障卡个人账户金一次性支付的。
(二)持卡人员携带社会保障卡、户籍注销证明、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凭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到城阳区行政服务大厅一楼7号审批室办理个人账户金一次性支付手续。
(三)社会保险经办人员核实相关材料,通过系统办理社会保障卡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打印“医疗个人账户金一次性支付凭证单”,申请人签字确认。代办时,需同时提供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四)社会保障卡个人账户金一次性支付后,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应用账户封存。
经办机构地址办理地点:城阳区山城路195号行政服务大厅一楼7号审批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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