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启动,这七个改变你必须知道!

来源:咸丰发布作者:日期:2016-10-31

2016年10月,我县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工作正式启动,两个制度整合后缴费标准、缴费流程等均发生了一些变化。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1、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合二为一,统一由县人社局管理。
2、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缴费标准统一为150元/人.年。
3、城镇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参加城镇居民医保不再到学校办理,按户籍性质到户籍所在地办理,缴费标准为150元/人.年。
4、城镇居民到户籍所在地乡镇人社中心或社区人社服务工作站办理参保登记,到邮政储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或工商银行办理缴费。农村居民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办理登记缴费。特殊群体参保不缴费人员要持相关证明到乡镇、村、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5、在县外就读的学生,已参加就读地医疗保险的,凭就读学校参保缴费证明不再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6、参保居民门诊待遇实行个人账户管理,2017年个人账户配置标准为120元/人,可到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刷卡购药,未用完的不清零。参保居民住院待遇在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期间,继续执行现行政策,待整合各项工作完成后再统一执行城乡居民医保政策。
7、参保登记缴费时间:2016年10月20日至2016年12月31日。广大城乡居民朋友应按规定时间到户籍所在地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否则会影响2017年医疗保险待遇。

编辑:郑 霓审核:孙东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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