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概念
2、工伤保险基金的筹集原则
3、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待遇项目
4、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方式
5、工伤保险基金的管理
6、骗取工伤保险基金的处罚
概念
工伤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基金中的一种专项基金,由依法应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应当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工伤保险基金是国家为实施工伤保险制度,通过法定程序,建立起来用于特定目的的资金,这是实施工伤保险的基础。
工伤保险基金的筹集原则
第一,以支定收,收支平衡。根据我国目前列支待遇项目和发展趋势看,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的项目逐步增多,因此基金必须保持以支定收,收支平衡。
第二,预防与补偿相结合,实行差别和浮动费率。即根据各行业发生事故及职业病的风险类别、频率制定费率,并且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
第三,以企业的工资总额作为征收工伤保险基金的基数。基金从税前提取。
工伤保险基金的来源(1)企业缴纳的工伤保险费企业必须按照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2)工伤保险费滞纳金(3)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金
工伤保险基金支出包括以下内容:
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项目包括: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方式
一是:社会保险机构每月根据待遇核定情况,生成《工伤保险支出核定汇总表》,由财务部门拨付到有关用人单位、协议医疗(康复)机构或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再由用人单位转付工伤职工。
二是:工伤职工或供养亲属的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银行或邮局实行社会化发放。
工伤保险基金的管理
(1)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次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
(2)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缴费基数,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为单位职工的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3)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不同的行业,工伤风险有很大差别,工伤保险费率在实现社会共济的同时,与用人单位所属行业挂钩,形成行业差别费率,使工伤保险缴费更为公平。在实行行业差别费率的基础上,建立单位缴费浮动机制。
(4)工伤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骗取工伤保险基金处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