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考是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考工作,最近几天确实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这项工作从15号报名以来到昨天下午6点,报名工作已经正式截止。现在初步统计,网上报名的人数是211.5万人,比去年略多一些。目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是136万人。资格审查工作还要再持续几天,我们将在资格审查工作全部结束之后,向社会公布报考的总体情况。
大家也注意到,其实和每年都一样,有些职位总是报名人数相对集中一些,还有一些职位相对较少甚至有的职位现在还没有人报考,出现这种情况也是很正常的。我们分析,有些职位之所以报名人数比较集中,主要是因为这些职位的学历、专业或者工作经历等方面的要求相对比较宽泛,考生选择的余地比较大。
今年的公务员招考工作是在坚持和继承了以往好的做法基础上进行的,今年的招考更加突出的有几个特点:
一是更加重视基层。这次招考大家注意到了,在公告中也有,对省以上机关来说,招考的职位除非有特殊要求或者特殊专业要求之外,全部要求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市地级以下的机构,应届毕业大学生可以报考。另外对于中央机关直属机构市地级以下职位,专门安排15%的比例用于定向招录已经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等,这也是突出基层导向。
二是针对一些艰苦边边远地区岗位放宽进入的条件。2014年我部会同中央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这次招考对于艰苦边远地区特别是县以下的一些职位在学历、专业限制、工作经历等方面,可以适当的放宽。而且为了进一步解决招人难和留人难的问题,对于这些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的有些职位还允许拿出一定的比例,专门用于招收本地人员或者本地生源。
三是更加突出用好干部的标准来选人。这次招考更加突出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应该说考试的分数是一个基础,但是不仅仅以考试分数来决定是否用人,更重要的是要把考试和考察结合起来,通过考察来全面了解报考人员的政治品德等相关情况,同时对他们的档案进行专门核查,特别是档案里面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重点审核。
四是以更加严格、规范的纪律和程序来保证选人用人的公平。上个月刚刚由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制定了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这个办法从今年10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在这次招考的时候已经生效。这个办法落实了中央近年来关于从严加强公务员管理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与新出台的一些法律,比如刑法修正案(九)也作了很好的衔接,这个办法的实施能够保证这次考试和今后的公务员考试工作更加公平、公正,更加严格把好公务员的“进人关”。
【工人日报记者】 刚才您在发言中提到,全国城镇新增就业已经超过1000万,提前完成年度目标,我的问题是在我们国家经济增速放缓的情况下,我们怎么来研判就业形势,在经济增速放缓的情况下,就业为什么能够持续的保持稳定?从统计监测情况来看,就像我前面通报说的,目前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我们对总体稳定这个判断是基于以下四个维度来作出的。
一是城镇新增就业。1-9月,城镇新增就业1067万人,已经提前完成了全年1000万人的目标任务。
二是失业率。三季度末,城镇登记失业率是4.04%,低于全年4.5%的控制目标。同时,我们从调查失业率来看,9月份31个大城市城镇调查失业率是低于5%,这也是自2013年6月以来第一次低于5%。
三是市场的供求关系。据100个城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市场供求数据显示,在三季度市场求人倍率是1.10,反映了市场招聘岗位的供给数还是大于需求人数,说明我们市场岗位供求还是比较充裕的。
四是重点人群。目前,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等重点人群就业是总体稳定的。当然,随着现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和结构调整深入推进,就业也确实面临一些新的情况和挑战,下一步我们会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继续做好就业工作,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化解过剩产能中的职工安置工作,通过各方共同努力确保就业局势稳定。
第二个问题,为什么当前就业形势能够始终保持稳定。我想,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识。总的来看,应该说,这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把就业工作摆在非常突出位置的一个结果,也是各部门齐心协力、社会各界共同努力的结果。具体来说,是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第一,经济保持在合理区间,而且经济规模在持续的扩大。上周国家统计局在国新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大家注意到了,前三季度GDP是529971亿,同比增长6.7%。从2010年以来,经济增速虽然有所放缓,但是从世界范围来看,这个增速还是处于中高速增长区间,而且我们现在经济体量这么大,经济每增长一个点,对就业产生的拉动能力相对以往是不可同日而语的,所以经济增长并且保持在合理区间,这是就业稳定的一个基本的前提。
第二,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我们国家产业结构正在由工业主导型向服务业主导型转变。2013年,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达到46.1%,第一次超过了二产。今年,三季度三产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了52.8%,高于二产13.3个百分点,这种产业结构的优化对于就业的提高和就业质量改善、就业结构的改善都是非常有益的,应该说整个产业结构的变化带来了就业新的发展机遇。因为,根据经验数据,一般来说三产对就业的带动高于二产20%左右,所以三产的持续增长对就业非常有利。
第三,改革红利的持续释放。这两年,党中央、国务院持续开展简政放权,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密集出台,这些政策的出台对促进就业非常有益,比如商事制度改革,今年1-9月,每天新登记产生企业1.46万户,相对于去年来说平均每天多增加2000个新企业,这些新增加的企业多数是从事新经济的中小微企业,他们对就业产生了很好的拉动作用。
第四,就业政策持续发挥效能。近些年密集出台关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落实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就业优先的发展战略,各部门共同配合,在金融政策、产业政策等各个方面形成了合力。同时就业主管部门也进一步加大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的力度,鼓励自主创业,鼓励企业稳定和吸纳岗位,采取一些措施来兜底、帮扶一些就业困难人员。通过这些综合措施,兜住了民生底线,很好促进了就业创业工作的开展。
【中国青年报记者】之前看到这么一个新闻,有媒体报道,有6个地区医保基金收支不抵,压力渐增,呼吁新的支付方式,这个呼声再起,请您回应一下是否有这个事情? 我们也注意到了前一阵媒体对于部分地区,说是6个省市医保基金所谓支付额不足半年的事情进行了报道。要说这个问题,首先和大家讨论一下为什么要有这么一个医保支付的标准。大家都知道,医疗保险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其中一个难点就是要保证统筹基金的平稳运行。我们国家医疗保险是实行的现收现付制度,在基金管理上有一个原则,就是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这个“略有结余”到底应该结余多少是合适的呢?我们在新医改推进以来,针对当时部分地区结余有的偏多、有的不足的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个基金适当结余的指导性标准,就是说,把统筹基金结余的多少来作为判断医疗保险运行状况的核心指标。当时的数据是这样的,大家也可以查到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指导意见》,里面讲到统筹基金的结余标准一般是要控制在6-9个月的支付水平,如果这个支付水平高于15个月,我们就认为它是结余过多的状态,如果低于3个月就认为是结余不足的状态。对于医保基金统筹结余来说,过多或过少都是不利于基金的安全和效率的。
正是有了这样一个标准,各地就有所遵循,当然这个标准的达到需要一个逐步的过程,不是说昨天结余20个月,今天就突然降到了9个月,或者去年还是不足3个月,今天就变到6个月,这也有一个渐进的过程。我们注意到了关于6个省基金结余的报道,这里有一个误读,就是这里计算方法的问题,我们讲统筹基金结余可支付6-9个月,这里面其中一个比数就是都拿统筹基金来做分子和分母,而部分媒体可能解读为把个人账户支出也作为支出标准计算,所以算出来会有所误差。我们根据计算标准和6个省区核实,其实只有天津是目前不在6-9个月的标准,其他北京、湖北、贵州、重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这五个地方按照关于统筹基金可支付月数的计算方法目前都在基金6-9个月的合理支付范围内。通过我们对统筹基金结余标准和6个省具体的分析,可以看出我们目前医保基金可以保证支付的,基金运行也是总体平稳的。至于医保基金的总体平稳,我还有一个数据可以给大家,1-9月份,医保基金收入是9266亿,支出是7341亿,其中这里面职工医保基金的收入是7257亿,支出是5846亿,其中职工医保基金的收入同比增长了12.8%,支出同比增长了10.7%。居民医保基金收入是2009亿元,同比增长22.8%,基金支出是1495亿元,同比增长了22.6%。通过医保基金总的状况可以看出,当前医保基金总体运行平稳,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待遇保障是没有问题的。
【经济日报记者】养老金待遇的调整一直是退休人员比较关注的话题,今年是我国首次企业跟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同步调整养老金的待遇工作。这项工作目前进展如何,各地是否已经落实了年初的调整目标?今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这个通知下发之后,各地高度重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的调整方案,报经人社部、财政部两个部批准后正式发文实施。目前养老金调整发放工作基本落实,初步统计全国1亿多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得到了提高。
【经济参考报记者】关于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空账问题最近受到关注,请问个人空账会影响到参保人员以后的待遇领取吗?对于个人账户的空账问题人社部有什么考虑? 我国养老保险是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这个制度经过20年的发展,运行平稳有序,效果明显,目前这个制度应该说已经趋于定型。这项制度为每个人建立了个人账户,建立个人账户就明确了个人的责任,有利于明确国家、单位和个人三者共担的机制,同时也有利于形成个人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这项制度总体看是效果不错的。
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社会上议论比较多的所谓实账、空帐,这其实是相对于养老保险的筹资模式来说的。就是你选择现收现付还是部分积累,还是完全积累,它所对应的基金结余是不一样的。但是对于个人来说,个人账户的记账额就是实账。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养老保险顶层设计的研究,进一步研究完善个人账户,保证养老保险制度更加公平、更可持续。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去年,国家启动了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工作,请问目前的进展情况如何?谢谢。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确实是社会十分关注的一项重大改革,这项改革正式出台后,去年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都出台了相应的实施办法,在京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也已经启动实施。为了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今年以来进一步制定了实施细则、经办规程以及信息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等相关配套文件。目前,这项工作已经进入了实质性的操作阶段,全国绝大多数地区已经启动了参保缴费和待遇支付工作。
【中国劳动保障报社记者】刚才您在发言中提到了“五证合一”,今年10月开始实施“五证合一”,请问人社部门的推进情况怎么样?这一举措对于社保经办部门的服务有哪些影响?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下发以来,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五证合一”的新要求,简化优化社会保险登记的流程,不再另行为企业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证,并取消了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规定,与工商部门的信息共享工作也在抓紧有序的进行。
通过实行“五证合一”,企业可以更好的享受“一站式”的服务,企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从过去法定的工商登记注册后30日内可以申请,经办部门受理后15日内核准的规定,变为企业在进行工商登记的同时就能进行社会保险的登记和核准,既减少了企业的跑腿,又大大缩短了相关业务的办理周期。这项工作对社保经办机构的影响可以说能够更加有利的实现社会保险的精确管理,在企业进行工商登记的同时,我们就同时进行社会保险的登记验证和核准,可以更加及时、更加精确掌握参保单位的设立、变更和注销的相关情况,也有利于我们更好的实现为参保对象记录一生、保障一生、服务一生的庄严承诺。
【南方都市报记者】前一段时间有媒体报出,在一本巴西的学术期刊上有大量的中国医生的论文涉嫌抄袭或者代笔,当时媒体分析认为这是中国的医务人员的职称晋升制度当中非常重视期刊论文发表的内容所导致的,请问人社部有没有关注到这条新闻?在医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方面有没有相应的改革计划? 你说的问题涉及到人才评价的问题。个别医务人员学术造假问题不仅关乎职业道德,而且还可能严重影响患者的人身健康,社会对此事反映强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此也是高度重视。媒体报道的情况,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评价方面存在的“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的突出问题,也反映出部分医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重学术、轻技术,重数量、轻质量的不良倾向。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在去年11月份已经出台了一个《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而且在下一步的职称制度改革和分系列推进卫生专业系列的职称制度改革中将进一步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这些措施一个是我们更加突出工作实绩,去年11月份的文件中我们已经规定了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定工作中关于论文、科研的要求,不再做硬性规定,可以作为评审的参考条件。这一政策受到了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的欢迎和广泛好评,效果很好,也促进了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更好的回归临床,让他们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为病人看好病,而不是更多的琢磨怎么写好论文。
下一步改革方向:
一是突出医风医德建设。建立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的评价机制,坚持把职业道德放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人才评价的首位。
二是进一步完善评价标准。最主要的是实行分类评价,该搞科研的就重视学术水平,该更加重视临床技术的就应该更加注重实践能力。比如,对一些基层的医务人员,可能关于常见病、多发病的一些诊治专题报告或者病案分析报告这样的形式更能反映专业能力,这些就能够用来替代相应的论文的要求。再比如,可以考虑推行代表作制度,这样就可以重点考察研究成果的质量,淡化论文的数量要求,以免“一刀切”的做法。
三是建立健全监督惩戒机制。在职称申报评审中注意建立职称申报诚信档案,同时建立失信黑名单制度,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对于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取得的专业技术职称,予以撤销。下一步还会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细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评价标准,切实发挥好职称评价指挥棒的作用,让医务人员真正回归他应该从事的工作领域。还是前面的话,该以看病为主的重在实践能力,该以科研为主的就更加重视学术水平。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关于医保基金,我们都知道城乡医保合并之后原来参加新农合那部分人的医疗待遇实际上是得到了提高,合并之后对于现在医保基金有没有什么影响,就是在压力方面会不会增加?
我在前面的通报稿中提到了目前20个省市城乡居民医保的整合,目前三分之二的省完成了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工作,其他的省也在做相应的规划,加快这项工作。这项制度整合使群众能够得到更多的实惠,比如在医保目录方面,原来可能新农合的目录偏窄,城乡居民医保的目录还是相对更宽一些,在目录使用上会进一步扩大。同时在定点医疗机构的选择上数量也会扩大,在统筹层次上原来可能有一些群体是实行县级统筹,在县域看病。实行整合之后可以在更高的层次上,比如地级城市上来实现统筹。同时,待遇标准通俗来说就是报销的比例也会相应提高。
这一系列实惠的背后确实会对医保基金形成一定的压力,但是这些都属于合理的改革成本。目前从已经合并的情况来看,总体上医保基金还是在可控的范围内,而且我们判断,城乡居民医保整合通过采取综合措施之后是不会构成医保基金的大风险。一方面,统筹层次的提高、参保人数的增加可以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内实现基金统筹,也就是说,社会保险的大数法则能够得到更好的发挥。另一方面,我们现在正在深入推进“三医联动”,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随着改革推进,特别是逐步实行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这些改革深化会进一步加强基金的管理,加强医疗服务的监管,通过采取综合措施,对医保基金的影响是有限的,总体在可控范围内。医疗保险基金能够实现平稳运行,广大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待遇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
【光明日报记者】社会各界都很关心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问题,目前基本养老保险投资基金工作的进展如何,年内是否会启动?如何保证基金投资运营的安全性和收益性?去年国务院印发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办法,我们部已经会同有关部门成立了工作小组,制定了相关方案,正在积极有序扎实的推进各项工作。
第一,通报中谈到了,我们会同财政部、社保基金理事会一起制定了委托投资合同,目前已经印发。这是我们做好基金投资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的文件。
第二,加快制定一些配套政策,比如抓紧研究制定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评审办法等相关的配套文件。
第三,做好与地方的对接工作,指导地方根据自己的实际做好资金测算,确定投资额度。目前,部分省份已经制定了具体方案,形成了委托投资的计划。
第四,研究制定基金资产配置、设计投资产品、管理投资风险相关预案。
下一步将在年内组织第一批委托省份与社保基金理事会签订合同。同时也会由社保基金理事会牵头组织评审委员会,优选出第一批养老基金管理机构,正式启动投资运营工作。总之,我们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让老百姓的养命钱真正得到保值增值。
(来源:中国政府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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