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制售假药劣药情节严重将被判刑

来源:石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作者:日期:2016-10-24


假药劣药因为能够带来丰厚的利润而受到不法分子的利用,严重危害了人们身体健康。在今年10月份全国安全用药月期间,石狮市市场监管局再度举办了一系列药品科普活动并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掌握一些基本的药品鉴别方法,识别假药,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据市场监管局药品监管有关负责人介绍,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的,或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均被认定为假药。

  该负责人同时强调,“不少消费者会托人从香港、澳门代购药品,依据法律规定,这些属于未经批准进口、销售的药品,将以假药论处。我市已出现多例因为帮他人代购或自行销售境外药品而获罪的案件,建议市民不要轻易尝试”。此外,变质的、被污染的、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药品,均按假药论处。

  区别于“成分不符为假药”,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则为劣药。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以及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根据有关规定均按劣药论处。

  销售假药、劣药都有可能构成犯罪、面临严厉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及刑法规定,生产、销售假药情节严重的,在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基础上,最高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生产、销售劣药的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谢艳 通讯员 蔡绵绵)



来源:石狮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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