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会议召开。
我县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150元/人。大病保险由医疗基金支付,个人不缴费。城乡居民医保参加集中缴纳下一年度的医保费时间为每年度的9月1日至12月31日。
在县人社局,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委政法委书记陈万林说,2017年元月,我县将全面实施荆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统一全市城乡居民参保标准及医疗报销政策。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政策的宣传力度,消除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因两项医疗制度整合带来的疑虑和顾虑,加强全县城乡居民自主参保意识。
据统计,我县65343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中有26419人是因病致贫,特别是今年落实医疗健康精准扶贫过程中还发现有极少数贫困人员没有参加新农合,导致这部分贫困人员没有享受医疗健康精准扶贫政策。
陈万林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确保原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登记参保率巩固在100%,实现全县城乡居民应保尽保,不漏一人。
县人社局局长陶宏军宣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工作的通知》
据了解,2017年全县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150元/人。2017年,我县城乡居民参保登记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参保登记对象为本县户籍且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和在本县居住半年以上没有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县城乡居民。我县考虑到外出务工人员较多,外出务工人员可以到所属乡镇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进行登记缴费,截止日期为2017年2月28日。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负责人、人社服务中心、财政所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