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重要社保信息变更于当月10日之前申报,10日之后申报视为次月申报。提交如下资料至人力资源中心薪酬福利专员处:
一)变更姓名与身份证号码,需提供:
1、 公安部门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注意:变更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的,证明内要注明原姓名、身份证号与现姓名、身份证号之间的关系,如只更改姓名且在户口簿内有注明是曾用名的可不用提供此件);
2、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4、 个人申请(签名并盖指模)。
5、 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6、 单位证明(加盖公章);
港澳台人员变更姓名及身份证号码需提供:
1、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2、 回乡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3、 就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4、 单位证明(加盖公章);
5、 证件号码变更申请表(加盖公章);
二)身份证号自然升位的,需提供:
1、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非深户转深户,需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提交至人力资源中心人事专员处后,电联(0755-82213015)薪酬福利专员变更社保户籍类型。
六、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本人办理,需准备如下资料:
一)养老保险关系转入,需提供:
1、 《深圳市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
2、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 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4、 异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转移参保凭证》原件;
5、 参保人在异地缴交的养老保险记录与在深缴交的有重复并需选择退重复缴费记录的,提供参保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借记卡原件和复印件。
二)养老保险关系转出,需提供:
1、《深圳市参保人员社会保险转出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3、申请人员离职证明(如企业已经在申请表上盖公章则不需提供);
4、个人档案;
5、若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证明、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养老保险转移办事流程:
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入参考http://www.szsi.gov.cn/zxbs/bszn/sitz/201108/t20110819_1722982.htm;
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入参考http://www.szsi.gov.cn/zxbs/bszn/sitz/200810/t20081031_340776.htm;
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出参考http://www.szsi.gov.cn/zxbs/bszn/sitz/200809/t20080908_34208.htm;
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出参考http://www.szsi.gov.cn/zxbs/bszn/sitz/201108/t20110819_1722981.htm;
四)医疗保险关系转入,需提供:
1、《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医疗保险关系转出,需提供:
1、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六)医疗保险转移具体办事流程:
医疗保险关系转入参考http://www.szsi.gov.cn/zxbs/bszn/sitz/201311/t20131130_2258713.htm;
医疗保险关系转出参考http://www.szsi.gov.cn/zxbs/bszn/sitz/201311/t20131130_2258715.htm;
七、以上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调动,如无法打开网页,可登陆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http://www.szsi.gov.cn/ ——在线办事——办事指南。或咨询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