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居民: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一项由国家补贴养老的惠民政策,我市自2010年开展此项工作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各乡镇、有关单位扎实工作,广大居民积极参与,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人民群众也得到了实惠。为进一步推进参保续费工作,加快实现养老保险全覆盖,现就2017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续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办理时间
2016年10月18日--11月10日
缴费标准
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6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缴费补贴
1、省、三门峡市两级财政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
2、选择100元至400元档次的参保人,省财政每人每年补贴20元,三门峡市财政每人每年补贴10元。
3、选择500元及以上档次的参保人,省财政每人每年补贴40元,三门峡市财政每人每年补贴20元。
4、我市财政为一、二级重度残疾人,烈士遗属每人每年代缴最低档次养老保险费(100元)。
5、对45至59周岁的领证独生子女父母和计划生育双女父母,参保缴费每人每年补贴50元。
6、各级财政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不能冲抵个人缴费。
待遇标准
1、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待遇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其中中央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70元,省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1.8元,三门峡市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1.2元,我市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7元。
2、我市对参保的领证独生子女父母和计划生育双女父母,每人每月增加基础养老金25元。
办理程序
1、续保人员到村(居)委会正常续交保费。
2、新参保人员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填写《灵宝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办理参保手续,并缴纳保费,办理时需携带以下证件:①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 份;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 份;③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 张;④一、二级重度残疾人、独生子女父母、政策内双女户父母、烈士遗属同时携带相关证件及复印件3份。
咨询电话
0398-8869053
灵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17日
┃内容来源: 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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