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法援志愿者招募行动开始啦!
律师朋友及法学专业小伙伴们
展示自我的时候到啦!
省司法厅、团省委、省律师协会、省青年志愿者协会根据省2016年十件民生实事中“支持欠发达地区司法行政部门办理法律援助事项及公职律师所开展法律援助业务”的支持欠发达地区法律援助青年志愿者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法援青年志愿者行动),采取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的方式,公开招募120名青年志愿者,集中派驻到全省93个欠发达县(市、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对象
面向全省招募120名青年法律援助志愿者,其中律师志愿者93名,其他青年志愿者27名。
(二)条件
①政治思想觉悟高,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②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
③执业满一年以上;
④无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等不良记录。
①政治思想觉悟高,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②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
③法学专业专科以上毕业(通过律师资格考试或者国家司法考试者优先考虑);
④无不良记录。
志愿者任务
按照服务地司法行政部门的安排,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律师志愿者应承办服务地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法律援助事项;其他青年志愿者可承办与其业务能力相适应的法律援助工作。
志愿者原则上兼任服务地团县(市、区)委书记助理或相应职务,协助司法行政、团委等部门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治宣传、禁毒宣传等工作。
志愿者服务时间为1年,自到服务地法律援助机构报到上岗之日起算。在志愿服务期间,志愿者不得办理有偿法律服务事项。
工作步骤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即日起至10月31日
1、填写报名表;
2、将填写好的报名表(一式三份)书面提交各地级以上市司法行政部门;
3、并将word电子文档发至指定邮箱。
(注:报名表下载及邮箱地址请戳“阅读原文”,报名表为附件2、附件3,邮箱为附件4)
(二)报名审核
各地级以上市司法行政部门收到报名表后,于11月11日前完成审核并加盖公章,汇总交至省法律援助局。
(三)选拔志愿者
11月14日-11月25日,省法援青年志愿者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遴选,确定初选名单,提交领导小组审定。
(四)派驻上岗
12月5日-12月9日,对志愿者集中培训和体检,签订协议,并举行启动仪式。
12月12日,志愿者到服务地法律援助机构报到上岗。
志愿者待遇
(一)律师志愿者
1、生活补贴:包括必要的日常生活开支(住宿费用除外)、交通费用等。从到服务地法律援助机构报到上岗之日起算,每月6000元(税前)。
2、住宿:由服务地司法行政部门安排和解决。
3、办公:由服务地司法行政部门予以保障。
4、办案补贴:按《广东省支付办理法律援助事项补贴办法》,由服务地法律援助机构支付。
5、保险:享有保“10+1”(10万元人身意外险+1万元意外医疗险+住院津贴)的人身意外保险。
(二)其他青年志愿者
1、生活补贴:包括必要的日常生活开支(住宿费用除外)、交通费用等。从到服务地法律援助机构报到上岗之日起算,每月4000元(税前)。
2、住宿:由服务地司法行政部门安排和解决。
3、办公:由服务地司法行政部门予以保障。
4、保险:享有保“10+1”(10万元人身意外险+1万元意外医疗险+住院津贴)的人身意外保险。
5、实习律师担任志愿者,其服务期可认定为实习期。
既能为他人提供法律援助
又能提高自身法律素养
何乐而不为呢?
快快来报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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