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怎么计算的呢?

来源:重庆房交会作者:日期:2016-10-13

       
按还贷能力

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使用配偶额度的: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按房屋价格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

a.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或私产住房。

职工家庭(包括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或私产住房),且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2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80%;所购住房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3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70%。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5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50%。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私产住房的,房屋价格和评估价格不一致时,取二者低值核定额度。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额度还应不高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与房屋补偿金的差价。

b.购买公有现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70%;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建修住房所需费用的70%。

其他具体的贷款额度金额还要同时考虑单笔贷款最高额度、最高可贷款额度、最低首付款和信用等级。


按账户余额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

按最高限额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申请贷款时职工或其配偶正常缴存按月住房补贴的,参照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规定执行。计算出的贷款额度数值保留到千位,千位以下不为零的千位加一。

公积金贷款额度按级别规定,A级最高能贷80万,AA级最高能贷92万,AAA级最高能贷104万。公积金贷款年限为最高30年,以夫妻双方年龄大的为准,年龄加上贷款年限不能超过70,且与楼龄也有关系,砖混结构的楼龄加上贷款年限不能超过47,钢混结构的楼龄加上贷款年限不能超过57。

具体贷款额度为:

一是不得超出个人还款能力即:借款人月缴存额/借款人公积缴存比例+借款人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借款人配偶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50%×12(月)×借款期限;

二是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款的7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款的80%)。

三是借款人(含配偶)要具备偿还贷款本息后月均收入不低于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能力。 

来源:网络综合整理


在线客服 计算器 意见反馈

BMFWDT

社保交通咨询请关注便民服务大厅公众号

点击可复制微信关注公众号,找人工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