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专栏】医疗保险待遇(一)

来源:多彩银客作者:日期:2016-10-11





    自2016年7月1日起,我段医保正式移交银川市,很多政策和以前相比都发生了变化,为了广泛宣传新医保常识,未来几期,小编将与您分享银川市的医保政策,大家要多多转载,让更多的职工了解,熟悉哦!


医疗保险待遇(一)

       

职工医保起付额:

三级医院:800

市二级医院:500

县二级及社区中心:400

一级医院:200

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50000元

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三级医院:

甲类药品及中药饮片:85%;

乙类药品、民族药、诊疗项目:75%;

市二级医院:

甲类药品及中药饮片:90%;

乙类药品、民族药、诊疗项目:85%;

县二级及社区中心:

甲类药品及中药饮片:90%;

乙类药品、民族药、诊疗项目:90%;

一级医院:

甲类药品及中药饮片:95%;

乙类药品、民族药、诊疗项目:95%;

 

 

职工使用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特殊医用耗材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只按项目价格,不分医疗机构) 

1050元(含1050元)以下的:85%

1050元-5200元(含5200元):75%

5200元-10300元(含10300元):65%

10300元以上: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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