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始缴费

来源:铁岭发布作者:日期:2016-10-09

  本报讯 (记者/郜玉鑫)记者从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了解到,2017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续保缴费工作已于9月1日开始,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31日。

   2017年度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与去年相同,具体为:学龄前儿童、在校学生及未满18周岁的非在校居民(含准新生儿),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60周岁以下的非从业居民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280元。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老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20元。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员个人缴费部分由各级财政承担。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对象为我市行政区域内,不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城镇非从业居民,以及自愿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及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在校学生。续缴2017年的费用的参保居民凭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到市区内任意一家铁岭银行网点都可以直接缴费。在校学生由学校统一收缴费用。新参保的城镇居民带身份证(外地户口携带暂住证)、户口本、一张一寸照片到当地医保局居民医疗保险服务窗口办理参保手续,然后即可办理缴费。市医保局提醒广大市民,2017年居民医保缴费工作截止日期为明年3月31日,一旦错过该日期,居民医保将从缴纳日期起产生1个月的待遇等待期,在此期间不能享受保险待遇。


责任编辑:大漠孤鹰   本期编辑: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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