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办官员“月供式”受贿

来源:万英会作者:日期:2016-10-02

中安在线


购房者每月支付一定金额的钱款偿还房贷,被称为“月供”。合肥市医保中心原工作人员杜宇竟将“月供”模式运用到受贿上,每个月收受医院送来的定额贿赂。 9月28日,记者获悉,经合肥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公诉,被告人杜宇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28万元。


杜宇是合肥市医保中心的一名工作人员,曾先后在该中心的职工医管科、基金管理科就职,主要职责为审核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费用。2007年,一名单位同事喊杜宇吃饭,并在吃饭时认识了某民营医院吴某。为了与杜宇搞好关系,吴院长起初只送给杜宇一些土特产和酒等。但从2009年,吴院长开始每个月给杜宇送来1000元现金。因每个月送钱麻烦,后来改成每隔三四个月送一次,每次大约三四千元,这样一直持续到2014年底。2014年底,吴院长又在车里塞给杜宇一个信封,内装9000元现金。后陈某接任该院院长,又改为最初的模式,仍按每月千元的标准给杜宇“上供”。截至案发,该医院共送给杜宇77000元。


给杜宇送钱的可不仅是民营医院。盛某是合肥一家公办医院的医保办主任,其工作职责是核减医保病人费用,这自然少不了与合肥市医保中心沟通协调。 2013年4月,院长安排盛某每个月给杜宇送1000元购物卡,以搞好关系。然而盛某发现,杜宇每个月还是多核减该医院的医保病人费用。见此情形,盛某认为可能是给杜宇送的钱少了些。盛某与院长商量后决定,从2013年8月开始每月按1500元的标准给杜宇送购物卡。增加购物卡的金额后,杜宇核减该医院的费用明显减少,从原来每个月扣4个以上医保病人的费用,减到每个月扣1至2个医保病人的费用。截至今年2月,这家医院共送给杜宇47500元购物卡。


经统计,杜宇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多家医院所送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339400元,并为这些医院谋取不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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