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人:
根据省人社厅要求,为做好我市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应用工作,我局决定从2016年9月1日起,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增退休人员在办理退休待遇时,启用个人社保卡办理养老待遇核发业务;已经领取居民养老待遇退休人员将逐步启用社保卡发放待遇。
为保障参保人的权益,请参保人参保缴费后请尽快到中、农、工、建、广发、邮储六大银行网点申办社保卡,已成功申办还未领卡的也请尽快领卡,以免影响本人正常办理养老核发业务。
如需查询个人社保卡办理状态、申办方式、银行服务网点等详细信息,可致电2890770、2872795或登陆惠州市社会保障卡网上服务厅http://113.106.216.242:7001/hznt 查询。
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