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2016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正式公布实施。 记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本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已于近日完成,全市企业和机关事业两类退休人员可在9月底前领到10月份的新标准养老金和1月至9月增资部分。
本次调整对象为参加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5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调整时间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这也是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首次统筹调整基本养老金。
根据江苏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此次调整采取普遍调整与适度增发相结合的办法。普调办法由固定额、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鼓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较好体现了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及按月领取生活费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每满1年每月增加2.4元,月增加额不足36元的按36元发给。企业退休人员统一按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2.3%计算增发额;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本人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的1.8%增加,再按全省同类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一定比例增加。
历年来,江苏省基本养老金调整时均对高龄人员予以倾斜。今年按照省统一要求,仍将继续对7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适当增发养老金。
对于2015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40元和50元;
对于2015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除了参加普调,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0元、30元和40元。
来源:常熟日报
记者:张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