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保障,哪里就业都一样

来源:12333保险导航作者:日期:2016-09-27



失业保险        是指有国家通过立法强制执行,由政府负责建立基金,对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而失去工资收入的劳动者提供一定时期的物质帮助及再就业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1、怎样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同时符合这些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金,并按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1年,或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金领取期限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失业保险待遇有哪些?(1)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缴费时间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一个月;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2)求职补贴: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领取求职补贴,标准为本人失业前十二个月的平均缴费工资的15 %,不足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月数的平均缴费工资计算,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求职补贴随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
(3)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本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需要缴费。
(4)生育补贴:        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可以申请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生育当月本人失业保险金的3倍。
(5)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在取得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可以领取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失业人员在每一次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领取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的次数不超过两次。
注意: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的标准为当次职业技能鉴定费。同一次职业技能鉴定已经享受就业专项资金、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补贴资金等财政性资金补贴的,不再享受本项补贴。

3、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需要什么条件?        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但不具有本省户籍的失业人员,要求不在本市按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且不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可以申请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但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的,不再享受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以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同时终止失业保险关系。

知道了参加失业保险有什么待遇领

需要符合什么条件才能领

那么

大家知道拿失业金的流程是咋样吗?

小编为大家准备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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