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我市60-64周岁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并2016年缴费的居民,进行免费体检,请居民互相转告。看到通知后到参保地街道登记后由街道统一组织。
城镇居民报销须知
1、长治市本地就医直接在定点医院结算。
2、转外就医、需要先到医保中心或县医保中心领取《转外申请表》填写完成后,经医保中心同意后方可到外地医院就医。
报销所需资料:患者本人银行卡复印件(注明开户银行、联系电话)、医保证、转外申请表、出院证、诊断证明、结算票据、费用清单、病例复印件(患者本人全部复印自己留存,以备大病使用)。
3、居民生育报销需要带:出生证、结婚证、准生证、妊娠手册、患者本人银行卡复印件(注明开户银行、联系电话)、医保证、出院证、诊断证明、结算票据、费用清单、病例复印件。
城镇居民住院报销比例
1、城镇居民定点医院报销比例:三级医院65%、二级医院%75、一级医院80%社区定点医院85%。
2、医院起付标准:三级医院600元起、二级医院400元起、一级医院300元起、社区医院100元起。
3、城镇居民大病报销比例,个人自付部分超过10000元以上时,城镇居民大病保险采用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方式进行报销。
10001元——50000元 报销55%
50001元——100000元 报销65%
100001元——200000元 报销75%
200001元——300000元 报销80%
300000元以上 报销85%
来源:CZYB居民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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