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不白缴,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可转续,相关问题全面解答!

来源:白城之窗v作者:日期:2016-09-17

导读

养老保险作为人在老年时的生活保障,重要性和必要性市民朋友都已经了解,但是关于缴纳养老保险的两种制度: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种制度能否衔接?个人账户储存额能否转移?相关手续如何办理?


本期将对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有关问题进行全面解答!




1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的主要作用是什么?

 实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种制度衔接。无论是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还是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都将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政府、集体补助部分)全部转移,并累计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优先保留待遇水平较高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和待遇,对于个人因重复缴费而产生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金额(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退还本人。方便参保人员办理,避免参保人员往返不同地区办理手续,主要手续由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减少参保人员的往返奔波。


参保人员在什么时候才能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在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女职工50周岁、灵活就业人员55周岁)后,可以申请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未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的,能否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参保人员在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前,不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2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条件是什么?

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包括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延长缴费至15年),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同时参加两种养老保险制度、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人员,能否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且不选择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人员,如何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

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本人自愿选择延长缴费的,可在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时,申请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3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延缴期间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待遇条件的,是否可以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延长缴费期间,不能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延长缴费期间,是否可以选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延长缴费期间,本人自愿,也可以申请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享受相应待遇,不补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女性参保人员在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时,对年龄有哪些规定?

以职工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本人自愿,在年满50周岁时可办理制度衔接手续。始终以灵活就业人员办法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或灵活就业累计缴费年限长于以职工身份累计缴费年限的,在年满55周岁时可办理制度衔接手续。


4

需要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的人员,在何地提出办理申请?

参保人员在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之前,要先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有关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并将养老保险关系归集至待遇领取地,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制度衔接手续。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依据什么确定?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国办发[2009]66号)规定确定。一是户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二是10年。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三是上一个10年。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四是年限与户籍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时,个人账户资金如何转移?

参保人员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者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都将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转移,合并累计计算。

5

在用人单位参保期间的单位缴费,在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时是否一并转移?

在用人单位参保人员,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的,不转移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中纳入统筹基金部分,在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时是否转移?

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办法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在省内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的,个人缴费全部转移,个人账户合并,划入统筹基金的个人缴费(本金)在领取城乡养老保险待遇时一次性发放给本人。转移到省外的,将这部分缴费直接结算给本人。


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时,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如何计算?

参保人员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可合并累加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6

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如何计算?

参保人员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不折算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重复如何处理?

若在同一年度内出现重复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按月退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时段缴费,将重复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金额退还本人。


参保人是否能够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根据养老保险关系唯一性的原则,参保人员应只有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7

已同时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如何处理?

对于参保人员重复领取待遇的,优先保留待遇水平较高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终止并解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已经重复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要予以退还。


参保人员不退还重复领取的城乡养老保险待遇怎么办?

重复领取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要予以退还,不予退还的,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或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中抵扣。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办理流程设计了哪些个便民措施?

为避免参保人员因办理制度衔接手续而在城乡之间、两 地之间往返奔波,参保人员只需向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书面申请,其他的审核、确认、转移衔接等程序,主要由社保经办机构之间沟通协调办理,并确定了办理时限。

广大白城市民,如有关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的相关问题,可在下方评论留言,我们将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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