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维权】清镇市仲裁院多举措建立仲裁公信促进和谐劳动关系

来源:清镇人社作者:日期:2016-09-14

当前,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单位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劳动者和用工单位双方法律意识逐步提高,各种类型的劳动争议案件正逐步呈上升趋势,特别是2008年《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相继实施及劳动争议案件仲裁的不收费,各种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大幅度增加,为促进社会和谐,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清镇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多举措建立仲裁公信。

建立宣传推广机制,让更多企业和群众了解仲裁法律。清镇市仲裁院把《劳动合同法》、《仲裁法》等列为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工作人员走上街头,深入企业或利用网络,广泛宣传仲裁法律法规,让更多的群众和企业了解仲裁、相信仲裁、选择仲裁。 

以仲裁队伍建设为根本,树立公信形象。仲裁的质量取决于仲裁员,公正公平是仲裁的生命和灵魂。当事人之所以愿意将纠纷交仲裁员解决,首先是基于对仲裁员公道正派的信任。因此,在仲裁员的聘任上,清镇市仲裁院严把入门关,确保把符合法律要求的公道正派的人士选聘到仲裁员队伍中来;高素质的仲裁员队伍是确保仲裁公正高效价值实现的根本保障,作为仲裁员必须尽最大努力把每一个案件办成精品案、办成铁案,做到案结事了,以个案公正实现整体公正。

树立仲裁为民理念,积极开展便民利民服务,让群众享受到优质的仲裁法律服务。人民群众满意,仲裁才有公信。清镇市仲裁院不断改进服务方式,仲裁院所有的制度一律上墙,制定便民条,并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决不让群众跑来回路、冤枉路,提高群众对仲裁公信的认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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