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新政,回家购房妥妥地~

来源:马鞍山新地产交易网作者:日期:2016-09-09

9月6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连发《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和《马鞍山市个人缴存及使用住房公积金实施细则》两个文件,对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进行调整。从10月1日起,我市将统一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者和单位缴存职工的缴存、使用政策,全面推行异地贷款业务,以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支持住房消费、改善民生。

个人缴存和单位职工缴存实现并轨统一

根据新政,自10月1日起,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有稳定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城市个体工商户等自由职业者(以下简称个人缴存者),男未满55周岁,女未满50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我市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缴存满一年,并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的,均可自愿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其中,个人缴存者也将和单位缴存职工一样,在连续缴存满6个月后即可申请贷款,而在之前,个人缴存者贷款则需连续缴存一年。“不论是在缴存比例、额度,还是在提取、贷款等方面,消除了原规定中个人缴存者与单位职工的差别性条款,在公积金使用上完全实现了政策上的统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李超先说。

在申报缴存住房公积金时,个人缴存者需提供具有稳定收入的证明材料,申报缴存基数。个人缴存者的月缴存基数为其月平均收入,缴存基数的上下限执行当年我市公布的上下限标准;缴存比例7%-12%,由个人缴存者根据情况自行确定,单位应缴部分和个人应缴部分均由个人承担。

公积金贷款额与缴存余额及月缴存额挂钩

为确保公积金缴存、贷款更加规范、有效率,调整后的公积金政策中,公积金贷款额将与缴存余额及月缴存额挂钩。“贷款人在正常情况下就可预测自己能贷款的金额,审批流程也更加透明、简单,确保放款清楚、及时。”李超先说。

据悉,在市最高贷款限额下,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不超过借款人及配偶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并且最高贷款额不超过月缴存额相对应的同档次最高贷款额。

单方月缴存额在800元(含)以下,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月缴存额在800元以上至1200元(含)以下,贷款最高额度为25万元;月缴存额在1200元以上,实行最高贷款上限标准。

夫妻双方合计月缴存额在1200元(含)以下,贷款最高额度为25万元;合计月缴存额在1200元以上至2500元(含)以下,贷款最高额度为35万元;合计月缴存额在2500元以上,实行最高贷款上限标准。

增设公积金贷款“保底”条款年限调整至30年

对于不少住房公积金低缴存者来说,尽管贷款额提升至公账户缴存余额的10倍,但连缴6个月乃至更多时间后金额依旧不多,去申请公积金贷款往往只能贷到很少的额度,距离买房依旧遥远。

但10月1日之后,借款人单方缴存公积金,可贷额度计算不足15万元可放宽至15万元;借款人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可贷额度计算不足20万元可放宽至20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年限也由20年调整为30年。

“保底条款和延长贷款年限,更好地发挥公积金保障作用,对于中低收入群体来说可谓是一大利好,也将进一步扩大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市金申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管理部经理张志表示,这也间接提振了购房者的信心和实力,对于改善我市居民居住环境,推动房地产去库存和健康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全面放开

清理住房公积金使用障碍和门槛,探索公积金异地贷款,是近年来公积金改革的一条主线。在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在安徽省内实施并发挥作用之后,我市此次全面放开该项政策。

新政实施后,单位职工在外地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符合我市贷款条件的,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时,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公积金缴存证明等相关材料,向购房所在地的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贷款。

也就是说,全国范围内单位公积金缴存职工如在我市包括三县购房,均可在我市申请公积金贷款。“没了户籍限制,公积金制度更加开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程家宏表示,这也势必会给我市房地产的市场带来很大的影响,不仅推动更多马鞍山人返乡置业,对于我市一些和南京接壤、城区的一些东部北部的楼盘,对南京市民的吸附力也将会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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