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办理流程比较复杂,用人单位批准成立后就应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初次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需准备该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单位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该单位所有员工的劳务合同,身份证复印件。以下是辽宁工伤保险缴费标准及时间等相关问题解答。
辽宁工伤保险缴费标准:
6日,辽宁人社局表示,辽宁对工伤保险政策做出调整,工伤保险风险类别由原来的三类划分为八类,参保费率总体下调。
此次调整之前,辽宁一直按照2005年辽宁人民政府令第7号即2005年6月1日发布并实施的《辽宁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中第五条规定的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执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定的一类、二类、三类行业基准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即将各行业划分为风险较小的一类行业、中等风险的二类行业、风险较大的三类行业,分别执行0.8%、1.5%、2.2%的行业差别基准费率。
辽宁人社局工伤保险处相关负责人解释:新政策在总体费率水平降低的基础上,做了重大调整: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对行业的划分,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一类至八类,对应执行全国一至八类的基准费率,分别控制在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左右。调整后,最低行业基准费率由0.5%降至0.2%,最高行业基准费率由2%降至1.9%。
该负责人表示,由于工伤保险参保只是单位缴费,个人不缴费,故此次政策调整,职工的工伤待遇标准不受影响。那么实行新政后,参保单位费率如何核定?工作人员解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按照行业类别划分,根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注册和主要经营生产业务等情况,确定其所对应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对劳务派遣企业,可根据被派遣劳动者实际用工单位所在行业,或根据多数被派遣劳动者实际用工单位所在行业,确定其工伤风险类别。
辽宁工伤保险缴费时间:
工伤保险缴费申报是指缴费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携带有关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数额。包括以下内容:
(一)缴费单位在申报应缴纳数额,缴费单位应在每月15日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报送工伤保险费申报表以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缴费单位报送报申报表和有关材料。
对缴费单位申报资料齐全,缴费费率符合规定,填报数量关系一致的申报表签章核准;对不符合规定的申报表提出审核意见退缴费单位修正后再次审核。
(三)缴费单位必须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其缴费申报后的3日内缴纳工伤保险费。
(四)工伤保险费实行全额申报,全额缴纳,对未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或未及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的,要追缴费款,并加收滞纳金。
辽宁办理工伤保险流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批准成立后 就应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初次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需准备该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单位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该单位所有员 工的劳务合同,身份证复印件。资料备齐后到社保局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并缴纳职工的工伤保险费。单位参保缴费后有人员变动及时将变动人员名单报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位初次参保交费的次月新发生工伤的职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开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包括中国境内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这些用人单位的全部职工或者雇工。
各类企业包括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等。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是指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雇佣劳动者为其从事个体生产经营的个体经济组织。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步骤和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财政部门规定。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工伤保险等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民政部门、财政部门等部门参照本条例另行规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