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打算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都根据自己的情况,去准备或填写材料了。
有些职工问小编:劳动能力鉴定如何进行,工伤保险能享受哪些待遇呢?
今天是工伤保险政策解读的第四期,也是最后一期,小编继续给大家解读工伤保险政策,上面的这些问题也会给出答案哒~
下面一起来学习一下吧~学习
1发生工伤后如何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解读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近亲属向有管辖权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并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其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残情发生变化,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复查鉴定申请。
2工伤保险待遇如何规定?
解读
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及我市有关规定执行。参加工伤保险且符合国家及我市有关规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待遇项目:
(一)工伤医疗费;
(二)工伤康复费;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四)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
(五)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
(六)生活护理费;
(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八)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
(九)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十)丧葬补助金;
(十一)供养亲属抚恤金;
(十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用人单位承担的待遇项目:
(一)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停工留薪期内的生活护理;
(三)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
(四)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今天的有关工伤保险政策的解读介绍完了,希望大家在个人权益受到侵害时,要懂得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咱们的“津工e家”也会给你提供帮助。
亲爱的新老职工们,咱们一起来宣传“津工e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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