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收藏 2017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宝典

来源:邛崃新闻作者:日期:2016-08-20

 

今天小编了解到,我市2017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出炉了。快来了解一下吧......
参保对象具有邛崃市户籍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村居民、城镇居民;在园、在校学生儿童;具有成都市户籍或父母一方具有成都市户籍或居住证的0-18岁散居儿童。缴费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儿童150元/人·年(含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成年人低档160元/人·年,高档320元/人·年。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低档230元/人·年,高档460元/人·年。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凡未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人员,需缴纳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费26元/人·年,由个人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时一并缴费。参保时间2017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以银行代扣方式参保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10月31日,以现金方式参保时间为2016年9月1日至11月20日办理地点符合参保条件的在园在校学生儿童可在就读学校或幼儿园办理现金参保缴费;年满18周岁以上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不含特殊人群和现役军人)可在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签订代扣协议,协议长期有效。散居儿童、扣款失败的签约居民可到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办理现金参保缴费。出生60天内的新生儿购买2016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可在市政务中心医保局窗口办理;购买2017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需在缴费期内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办理,逾期不予办理。
如对有疑问的市民可拨打市医保局电话88761370咨询或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咨询。记者:杨静波  贺伊霖(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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