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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就集中代办2017年度城镇居民、学生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事宜通告如下:
一、缴费时间:8月15日至10月31日。
二、参保缴费范围及对象:具有本县城镇户口的,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成年非从业城镇居民、未成年城镇居民(含在校学生)。
三、缴费方式:宁乡镇居民由所属居委代办点组织办理;城镇在校学生由相关学校代办点组织办理;我县城镇在外就读学生、企业下岗人员及其它城镇居民到县医保中心直接办理。
四、缴费标准:需一次性缴纳2017年度医保费。
1、普通成年人200元,普通未成年人(199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在校学生120元。
2、成年低保对象、60周岁以上(1956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低保对象、成年一级和二级重度残疾人100元,未成年低保对象、未成年一级和二级重度残疾人60元,并需向居委、学校代办点提供本人特殊待遇有效证件及复印件1份,作为申报民政补助的依据。
3、未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县属国合工商改制企业下岗人员9月30日前到县医保中心咨询办理。
4、新参保人员还需提供1吋彩照1张、身份证(户口薄)及复印件1份,我县城镇在外就读学生需提供学生证(学籍证明)及复印件1份。
特此通告
中阳县医保中心
2016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