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朋友们大家好:
十二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自2008年启动实施以来,在各级党委和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工作进展顺利,使广大参保人员得到了充分的医疗保障。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方便广大参保人员缴费,经相关部门研究决定开展居民医疗保险费由银行代扣代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动时间:
2016年6月正式启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由银行代扣代缴工作。
二、启动前需要准备的材料:
1.每年连续参保的居民需要准备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未满16岁的学生需要提供学生证明);
(2)本人农业银行卡(限乌鲁木齐市)复印件以及刷卡交易清单;
(3)儿童需提交本人户口本复印件,同时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儿童的农业银行卡以及刷卡交易清单;
(4)填写《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以上材料齐全后,签订《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银行代扣代缴协议》
2.首次参保的居民或者儿童需准备以上的材料,并增加两张1寸照片。
备注:以上所需材料希望居民朋友们将原件送到社区办公室,由社区工作人员来复印
居民医疗保险办理时间截止到2016年8月30日,希望居民重视此事,请勿错过时间,抓紧时间到社区办理,谢谢大家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