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即将被取消

来源:微看宝清作者:日期:2016-08-17

  社会医疗保险卡,简称医疗保险卡或医保卡,是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专用卡,以个人身份证为识别码,储存记载着个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以及帐户金的拨付、消费情况等详细资料信息。



  医保卡分为职工医保卡、城镇居民医保卡、公益岗位医保卡三类。近期县医保局根据上级规定,下达以下通知: 



关于取消城镇居民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通知

  2009年5月宝清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正式启动,2010年5月开始建立居民个人账户每人每年30元。根据2015年市级统筹要求,四区四县取消居民个人账户,由于宝清县医保局在2015年末才接收到相关文件,因为当时收取2016年医疗保险费时已承诺划入30元个人账户,所以从2017年1月开始取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经请示上级市医保经办机构,账户内有余额的,可以在全县90个定点刷卡单位就医购药,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



  据了解,自2017年1月1日起取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将启动社会保障卡,其功能涵盖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五险,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依旧保留。



  新办理的职工医保卡与公益岗位医保的初始密码为“000000”或“空”,请广大职工及时到指定地点更改医保卡密码,以免出现盗刷现象。



  小编在此提醒,持有城镇居民医保卡的居民请于20161231日之前到定点单位就医购药,清理卡内余额。

 

县医保局咨询电话:0469—5432561


县医保局提供

微看宝清  王丽君/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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