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开始,望广大居民积极宣传按时参保。
凡具有本县城乡居民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
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三份,重度残疾人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办理相关参保手续。续保缴费的城乡居民持本人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到所参保的社区进行续保缴费。(重度残疾人持一、二级残疾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允许个人不缴费。由省财政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100元)。
城乡居民个人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参保人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
参保人按年度缴费,每年8月1日-11月底为次年度缴费时间。
子长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办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