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7月1日起,福山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领取标准在年初提高10元的基础上再次提高15元,由每人每月150元提高到165元,达到全市最高标准,超出山东省标准65元,实现基础养老金2016年的“两提高”和2009年以来的“六连涨”。此次提高的基础养老金已将7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位,惠及福山区4.8万名城乡居民领取人。
近年来,福山区政府不断加大民生投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自2009年以来区财政累计投入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补贴达1.03亿元,其中2016年用于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财政补贴1163万元,人均缴费补贴达到236元,比国家规定高出176元,真正让群众在参加社会保险中得到了实惠、尝到了甜头。
下一步,福山区将继续完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探索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更好地保障参保居民的老年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