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石市基本医疗保险,下半年慢性病申报注意事项的通告

来源:在阳新作者:日期:2016-08-02

点击标题下「在阳新」可快速关注

通知

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黄石市(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2016年度下半年慢性病申报工作,将于8月1日正式启动,申报时间为期一个月(8月1日-8月31日),市医保大厅14、15号窗口受理(咨询电话:0714-6519626),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受理。申报器官移植抗排异药物治疗、尿毒症门诊透析治疗及癌症3种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的,不受申报时间限制,随时受理。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申报病种有: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症肌无力、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重性精神病、慢性重型肝炎抗病毒治疗、肝硬化、类风湿关节炎、帕金森病和帕金森综合症。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申报病种: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重性精神病、慢性重型肝炎抗病毒治疗、肝硬化、类风湿关节炎、帕金森病和帕金森综合症。


申报工作结束后9月份将进行慢性病资料整理,10月上旬请异地慢性病评审专家进行评审工作,11月中旬对评审结果进行网上公示。


注意事项:


1、符合我市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补助申报条件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携带职工(或居民)医疗保险证复印件(2份)、身份证复印件(2份)及与申报病种相关的住院及门诊病历资料。


2、参保单位申报时另需提供《黄石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补助待遇评审单位申报表》。


3、已享受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补助待遇的参保人员如需要新增加慢性病种时需要提供原门诊慢性病医疗证。


4、携带与申报病种相关的住院及门诊病历资料必须真实,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按相关文件规定,取消享受慢性病资格,且五年内不得再次申报门诊慢性病。

黄石市医疗保险局

2016年8月1日


来源:黄石市医疗保险局(侵权请联系删除)

在线客服 计算器 意见反馈

BMFWDT

社保交通咨询请关注便民服务大厅公众号

点击可复制微信关注公众号,找人工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