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后,记得确认门诊统筹医院

来源: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者:日期:2016-08-01



特别提示

完成2017年度居民医保缴费的参保人员,记得确认门诊统筹协议医疗机构。


只有选择了门诊统筹协议医疗机构,才能在协议医院享受门诊统筹待遇;未选择的,不能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当然,如果您在2016年度已经选择了门诊统筹协议医疗机构,那么完成2017年度缴费后,系统将直接默认您上年度的选定结果。


如果您打算变更门诊统筹医疗机构的话,请您在完成2017年度缴费后3个月内,前往打算签约的门诊统筹医疗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切记:一个年度内只能变更一次。


——西安市人社局提别提示




如果您是2017年度首次参保的居民,完成缴费后,记得在公布的176家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医疗机构名单(http://www.xahrss.gov.cn/news/tzgg/10141.htm)中选定1家,作为您的门诊统筹协议医疗机构。


选好医院后,持您的居民医保证,前往需要签约的门诊统筹医疗机构办理签约手续。


以后年度将直接默认您此次选择。


关于门诊统筹待遇:


参保居民在门诊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医疗费用,累计超出起付标准(100元)的部分,由门诊统筹基金按50%的比例支付,个人承担50%,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500元。


 from 《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实施办法》(2011)



西安市人社局

微信ID:xahrsss—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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