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费用都是《北京市统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俗称「物价大红本」)中规定的有明确物价收费依据的。
北京大学国际医院医保办公室的董文茜经常会遇到前来咨询的患者。董文茜说,住院费用中并不是所有的项目都在医保报销范围内,举例来说,住院费用中,陪住费、取暖费都是不能报销的,“这属于医保患者的自费部分,根据物价相关规定,取暖费可以与床位费分开单独收费。”也就是说,刘先生住院期间医院收取“取暖费”是有明确依据的,不是乱收费。
为什么我要自付一部分,还要自付第二部分?
每年首次住院(不超过90天)起付标准为1300元,之后当年每次住院(不超过90天)起付标准为650元。特殊病门诊及特殊病住院、精神病长期住院:36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
也就是申请基本医疗保险的特殊病种,一旦通过审批,患者可以享受特殊病种的优惠报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