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资讯】2016年度泉州市技能大师评选启动

来源:石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作者:日期:2016-07-29

石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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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消息,泉州市于日前正式启动2016年度技能大师遴选工作,我市符合条件的各类技能人才均可申请参加评选,参评材料请直接报送至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逾期视为放弃评选资格。

    根据泉州市委人才办《关于做好省第三批特支人才“双百计划”、优秀人才“百人计划”申报和2016年度泉州市“海纳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计划人才项目评(遴)选工作的通知》精神,决定遴选2016年度泉州市技能大师30名。



参选条件

    凡本市户籍或在本市工作一年以上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含民营、合资、股份制和个体经济组织),符合评选条件的自由职业者,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下,从业十年以上,并在一线岗位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可申请参加2016年度泉州市技能大师的评选。

    参加泉州市技能大师评选的候选人必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社会和所在单位作出了重大贡献,在同行业中享有较高声誉,且符合《泉州市技能大师评选规定(试行)》(泉人社[2016]158号)规定的条件。

    申报材料

(一)《泉州市技能大师申报表》(见附件1)。

(二)先进事迹材料。由单位组织撰写不少于1500字的个人事迹材料,材料中应全面反映候选人的职业道德、精湛技能、突出业绩和为企业生产发展所做出的贡献(其材料格式见附件2),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对照《泉州市技能大师候选人评分表》提交申报人职业资格证书、所获荣誉、业绩等证明材料,其复印件上应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并加盖主管部门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公章(证明材料复印件封面格式见附件3)。

(四)反映候选人不同场景的工作照5张,二寸个人标准照2张。

(五)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自由申报者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须填写《泉州市技能大师推荐汇总表》(附件4),其中,“个人简介”将作为个人宣传的内容,要求200字以内,突出个人特长、业绩,彰显个性。

以上(二)、(三)、(四)申报材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一)、(五)申报材料用长尾夹另外夹在一起,同时提交电子文档,于8月15日前报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本文件及相关表格可从泉州人社网站(www.qzrs.gov.cn)“教育培训”专栏浏览、下载,也可加入职业能力(培训)交流群(QQ号:138099467),从该群的文件夹直接下载。

                联系人:市人社局就业促进股,施伟琪

                电话:0595—88711461

内容转载自:石狮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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