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随着二胎政策的出台,不少女职工加入了孕妇的行列。但是,如何享受应有的权益成了这些准妈妈们较为关注的话题。关于生育保险的一些问题向县人力社保局提问,借此了解相关的申报程序以及申报时该准备哪些相关材料。
生育保险如何申报
生育险申报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住院期间的材料和单位需要提供的材料);
生育保险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待遇两部分,若在医院里已经直接刷医保卡的,是不是就代表生育医疗待遇部分不能再进行报销了;
生育保险报销,所报销而来的款项包括哪些?
职工生育医疗费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标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省内医院可直接刷卡报销,省外或未直接刷卡结算的凭正式发票原件、费用汇总清单(须盖章)、出院记录、社保卡复印件、省外的加转外就医备案单到社保局办理零星报销手续。需要注意的是,报销时间截至次年的6月30日,而对于已在医院直接刷卡的药费则不能再次报销。
对于申报要求及相关材料,工作人员也进行了介绍。
如果职工有参加生育保险,并到生育时已连续缴费满10个月,且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期间生育职工本人仍然处于连续参保缴费状态,可以申领生育津贴。
申领者须提供以下材料:医疗机构开具的正式发票原件或复印件、出院记录、身份证、《生育登记服务卡》(再生育申请审批决定通知书)、门诊引产或流产者需另外提供结婚证、就诊病历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并填写《丽水市女职工生育津贴申领表》,由单位盖章后送至社保局。
生育津贴是女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在产假期间享受的工资性补偿,用人单位申领生育津贴前已按工资发放规定向生育职工发放工资,且发放标准不低于生育津贴标准的,向经办机构申领的生育津贴则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入账,不再发给职工个人;
发放标准低于生育津贴标准的,低于部分应当从申领的生育津贴中给予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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