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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法》,我市将在高新区开展科技保险试点工作,为期两年(2016年、2017年),待条件成熟后推广至全市。
根据《办法》,企业投保规定的科技保险,经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将给予补贴,单个企业年最高补贴额不超过25万元。其中,投保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营业中断保险、产品责任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专利保险、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7项保险产品,按照实际支出保费的60%给予保费补贴;投保其他7项保险产品,按照实际支出保费的30%给予保费补贴。
来自: 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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