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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参加职工综合医保的人员个人医保账户资金将从七月份开始划入社会保障卡!】
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 对长期缴费的,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目前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
参保人死亡, 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领取养老金条件 参保人员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其一是参保人员须年满60周岁。 其二是参保人员累计缴费必须满15年, 如果本人距离60周岁不足15年的, 可以补缴。 其三是本人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参保人员在当地实施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时已年满60周岁,可以不用缴费,便可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 〔2014〕8号)
七、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 在本意见印发之日前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 不用缴费, 自本意见实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 应逐年缴费, 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 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 应按年缴费, 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消息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