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选择与变更

来源:永定路街道办事处作者:日期:2016-06-12


大家都知道,选择合适的医保定点医院非常重要,因为参保人凭医保卡到指定的医院去就医,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否则不能报销医疗费。

“我有变更医保定点医院的需求,怎么操作呢?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呢?”今天“航小永”就跟大家介绍一下。

根据北京市相关规定,参加医保时,参保人要选定4或5家定点医疗机构,其中会有一家基层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或是一家二级医疗机构,其中三家为市级三甲医疗机构。

参保人员就医时,除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外,还有19家A类医院、定点中医院、定点专科医院无需选择就能就医。儿童医院、儿研所作为所有学生儿童的定点医院,不用选择可直接就医。

19家A类医院

1.北京同仁医院2.宣武医院3.北京友谊医院

4.北京大学第一医院5.北京协和医院

6.北京大学人民医院7.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8.北京积水潭医院9.广安门医院10.北京朝阳医院

11.中日友好医院12.北京大学首钢医院

13.北京中医医院14.北京天坛医院

15.北京市健宫医院16.房山区良乡医院

17.大兴区人民医院18.北京市石景山医院

19.北京世纪坛医院

参保人员在参保1年后方可变更医保定点医院,变更1年后可再次变更定点医院,65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变更社区卫生服务站不受1年的限制。因此参保人在变更定点医院前可以搜索一下自己家附近或者经常去的定点医疗机构,权衡一下哪家医院方便就诊。

虽然本市很多项社保业务都可以通过网络自助查询办理,但变更定点医疗机构个人是无法变更的,要通过参保单位办理。

有单位的在职职工和单位退休人员变更医院需要向单位相关负责人申请;

个人存档人员变更医院要到本人存档机构办理变更手续(比如档案存放在人才的,变更手续需要到人才办理,存放在职介,需要到职介办理);

居民医保中“一小”在学校和托幼机构办理参保手续的,变更定点医院需要向学校和托幼机构申请;

参加“一老一小”(除上述在学校、托幼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外)与无业居民医保并在街道社保所参保的,则在街道社保所办理变更。

请大家注意:变更手续需在每月的5日-25日进行,需要在街道社保所办理变更的,本人带社保卡原件直接到街道社保所办理即可。

【永定路街道社保所地址】永定路85号院464楼一层为民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010-88223982


供稿:永定路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


永定路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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